第202章 少女临死前的爆发,2003年芮城县陌南镇“10·8”凶杀案

接到报案后,陌南派出所所长尚步强、指导员相学义当即率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一方面保护现场,一方面紧急通知刑警大队。

7时许,刑警三中队和技术中队的民警在大队长唐世亮带领下赶到现场。现场勘查、走访群众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现场血迹斑斑,窗帘店内四壁悬挂的窗帘布料上都有嘧溅状血迹,关小琴用来做饭的菜刀也沾满了血迹,地板上留有混乱的足迹,其中一双球鞋印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血迹从店内一直延续到门外,又从门口向北而去,断断续续,一直顺着大街滴到陌南镇沙窝村的一个巷口前。

通过现场勘查及附近群众提供的有关情况来分析,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平头、个子不高、体态较瘦,穿一双球鞋,当晚活动比较频繁,有喝酒迹象。被受害人砍伤后,脸部留有伤痕,手臂及身上可能也有伤。

根据此特征,参战民警顺着血迹一路排查,同时在陌南街道的各大小饭店广泛走访。

民警雒肖勇在一家饭店排查时,饭店老板提供:“7日晚12时许,沙窝村的谢奎中在饭店喝过酒,且谢奎中经常在酒后敲打街上的门店。”

“谢奎中!”这个名字怎么这样熟悉,参战民警忽然想起:这个谢奎中莫不是前几年持刀捅伤他人一直在逃的谢奎中。

这两个同名的人体貌特征完全一样,参战民警迅速调整思路,以谢奎中为重点展开排查。

经了解:谢奎中家中只有老母亲,但其母对谢奎中当晚的活动情况一无所知。民警还了解到谢奎中有一个兄长在运城工作,谢奎中的前妻张群芳也在陌南街道居住。

民警当即接触张群芳,但张群芳外出,询问张群芳现在的丈夫李国中时,李国中提供:早上6时许,张群芳前夫谢奎中来到家中,称其酒后被他人致伤,让他送其和张去岭底街道包扎。李国中明知谢奎中和妻子的关系,而且妻子正怀有身孕,尽管心中一百个不愿意,但慑于谢奎中的淫威,他还是骑着摩托车将谢奎中、张群芳二人送到了岭底街道石坡村卫生所。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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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遂又马不停蹄地赶到石坡村卫生所了解到:早上确实有一男一女来医院包扎伤口,女的怀有身孕,男的脸上有一斜伤,缝了15针,右手缝了6针。

入室抢劫的恶狼就是谢奎中,坐镇指挥的刘安康局长接到案情汇报后,当即命令:“穷追不舍,尽快将谢奎中缉拿归案。”

按照局党委指示,专案组民警当即兵分两路:一路在谢奎中前妻家守候,一路赶往运城谢奎中兄长家,对谢奎中实施抓捕。

当天下午4 时许,张群芳刚返回家中便被守候民警传唤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