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第一页,上面只有几个简短的五句话。
“安德烈,你会后悔的。”
“废物,都是些废物。”
“终于找到了。”
“安德烈,你真傻,不适合开酒店。”
“伟大的乌灵神啊,让他安息吧。”
五句话的书写风格并不一致,特别是第一句和第二句,字写得凌乱,大小不一,字间距也很随意,看上去是在精神不稳定的情况下写出来的。
最后三句话的字就工整很多,但前两句写得比较随意,最后一句涉及乌灵神,是写得最认真的,无论是字体大小还是间距,都经过了刻意的设计。
第一页之后,就没有文字了。
看到安德烈这个名字,路信有些意外。
如果那些话是约翰写的,并且没有说谎的话,那么这间酒店的前老板就是安德烈,约翰是想方设法杀死安德烈,才上位的。
他之前查到的资料里,酒店的股东和经营者里,没有一个叫安德烈的,反倒是在登记台账里,7月13日那天,101号房入住了一个叫安德烈的归乡者。
继续搜索房间,路信没能找到剩余的房卡,想来应该是在约翰身上,房卡最重要,所以约翰随身携带。
离开102前,路信顺手打开了电视,和1508一样,都是雪花屏。
101的面积比102大,装修也高了一个档次,还配备了衣柜和一整套沙发。
102明显有人居住,并且居住的人不太在意整洁,被子凌乱,床上还散落着一套睡衣,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包放在电脑旁边,垃圾桶里还有一些没收拾的生活垃圾。
看到电脑,路信倒是有些意外,毕竟这是他进入鸩国以来,看到的第一台电脑。
试着按了下电脑的开关键,可能是房间没通电的原因。电脑没有反应。
转身走到衣柜前,把所有的柜门拉开,里面除了挂着两件衣物外,还有一个银色的行李箱。
路信把行李箱拖出来,拉开拉链,里面的东西并不多,基本都是一些个人物品,钢笔、钱包、便签纸、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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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里有证件照,也有合照和风景照,从证件照中可以看出,照片中的人是一个二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
在钱包里,除了银行卡和现金外,还有一张类似身份证明的卡片,在名字那一栏,写着安德烈?琼斯。
便签纸上的内容很零碎,大多数与工作相关,上面最后一次记录的内容,是买了7月21日的机票,价格3500,算上请假扣的钱,以及食宿费,不仅搭进去了一个月的工资,还倒亏1200。
不过翻到最后,路信发现倒数第三页竟然也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