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我喽!
我刚刚认识你的时候,还没有得到冰蚕,我特么也不会凝水成冰啊。
我都不会,那还演示个屁!
……
海上航行的时候,遇到别的大船的概率,比遇到暴风雨还要小得多。
不过如果两艘船有相同目标,那么在目的地附近,相遇却是理所当然。
李瑾瑜便看到了一艘大船。
船很大。
船上的每个人,举止都很斯文,穿着都很干净,说话也都很客气。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海上的水手大多数说话粗鲁,身上带有汗臭味。
这并非胡乱贬低,因为大多数的水手本就是这样,不这样才不正常。
航海非常无聊,会在不知不觉间积攒极大火气,并且时时刻刻都可能面对飓风海浪、倭寇海盗等生死危机。
每次出海,能活着回去,便算是好运气,除非有父母妻儿要养,否则多半要去一次销金窟,发泄火气和郁气。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粗鲁?
水手们划船非常辛苦,会出很多很多的汗,偏偏淡水价比黄金,不可能经常洗澡,身上自然会带有汗臭味。
他们甚至不能趁着下雨的时候,在甲板上好好地冲洗一番。
因为在大海之上,暴雨往往伴随着狂风,狂风往往伴随着巨浪,巨浪往往伴随着海啸,海啸则会船毁人亡。
海上暴风雨来临的时候,哪怕是楚留香这种胆大之人,也不会站在甲板上用雨水洗澡,李瑾瑜当然也不会。
以巨鲸帮的豪阔大气,水手居住的船舱中,也充满了咸鱼般的脚臭味。
对面那艘船却不同。
无论是操舟的水手,还是往来进出的侍女,全部都是干干净净,既没有火爆的粗鲁,也没有汗液的酸臭。
如果说李瑾瑜乘坐的这艘船,充满了大海之上第一富豪的豪阔,那么对面那艘大船,则是百年世家的底蕴。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
可只要亲自看上一眼,便会知道对方来头极大,底蕴极深,很不好惹。
这条船的主人,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少年,穿着虽华丽,但却不过火。
他正端坐在船头抚琴,感觉到李瑾瑜的目光,抬头“看”了一眼,露出一个温文尔雅,却饱含深意的笑容。
他的笑容温柔而亲切,只不过一双眼睛里,却带着种说不出的空虚。
就好似一个拙劣的画师,给一条名家大师画的飞龙点上眼睛,把整张脸整个身体的神韵气质,尽数破坏掉。
眼睛的神韵,和他俊秀的容貌、斯文的气质全然不搭,甚至他的眼睛根本就没有神韵,显得空濛濛的。
只有一种人的眼神会这样,那就是看不见的人,只要视力没有问题,哪怕经历过无数的残酷折磨,眼中也会有麻木和绝望,而不是彻底的无神。
他是一个盲人!
很难想象,这样俊秀的少年,竟然会是一个盲人,可天下之事,又有几人能说得清?花满楼不也是如此么?
这个年岁,这种气质,这条海路。
想都不用想,便知其真实身份。
“蝙蝠公子”原随云!
李瑾瑜飞身上了对面的船,铁飞花紧随其后,然后是楚留香、金世遗。
原随云笑道:“海上原本无聊,诸位佳客原来,真是一大幸事,在下原随云,见过李侯爷、铁捕头、楚香帅,还有这位金世遗金少侠。”
铁飞花奇道:“你认识我?”
原随云道:“光明正大的轻功,落地有声的步法,再加上铁血的气度,阁下自然是铁飞花铁捕头。”
李瑾瑜道:“那我呢?”
原随云道:“能让铁捕头紧紧跟在身后的,天下唯有金陵郡侯,金陵郡侯的轻功,同样也是落地有声。”
李瑾瑜道:“你连这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