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嘹亮的歌声唤醒了黎明,昏暗的天空渐白,直至熙熙攘攘的人群从田埂路过,吵醒了躺在地上的萤烛。
昨夜她恐慌得摸不着方向,只想着往有光亮的地方走,既怕有野兽出没,又怕坏人路过,看见村庄的火光那一刻,她才被疲惫打趴下,一头栽在草坪上睡着了。
“这谁家的女子,怎么就睡这呢?”
“看她那模样,也不像咱们村里人。”
“是不是疯了,捡回去给我儿子做媳妇也不错!”
“……”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萤烛迅速爬了起来,无助的看着他们,之后又看了眼大路,一言不发往回走去。
幸好她认得这条路,以前夫人小姐串亲戚的时候,她在跟随着侍奉。
这两天就吃了一个饼,腹中饥肠辘辘,奈何身无分文,路过野店的时候,不得已将自己的银耳铛取了下来。
“店家,能不能给我一份肉羹,我的荷包掉了,用这对银耳铛代替行吗?”萤烛窘迫又殷切的看着男子。
大早上的就她第一个来,这耳铛可比铜板值钱多了,那老头也就应了,“行吧,我先给你盛一碗,不够再加。”
萤烛感激道:“谢谢!”
说完,她不顾形象的一勺接一勺,甚至觉得实在不够畅快,直接拿起碗将还算滚烫的肉羹喝完了。
店家惊讶的看着她,懊恼自己刚刚那话说早了。
萤烛刚准备说不用加,就看见右边来了辆马车,正是往上京方向。大喜过望的她赶紧跑到路边招手:“车夫,停一停!麻烦停一停!”
车里的人闻声卷起车帘一角,萤烛见了那华服男子一眼,便觉得自己嘴巴该缝起来。
“何事?”
幸好他不认识自己,萤烛叹了口气,假装认错人,“对不住,我以为你是我的一位故人,认错人了。”
杜冰面无表情的放下帘子,“走吧!”
萤烛庆幸自己那次没有被杜冰看见,小姐让她在花屏后唱曲,因此躲过一劫。刚从狼窝跑出来,差点又入虎口,她心虚的再次等着回京的马车。
钱守梧昨日第一次走那么远的路,今天就有些脚痛,一路走一路歇,思来想去让亲卫拿着他的手信去找县令,自己则慢悠悠的去官道等他。
五个亲卫加上他一共六个人,还没等凑近马车,忽地树上跳下来十个蒙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