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往

白日青夕 已苍 257 字 12天前

这个冬天,不是太冷,手上没有生冻疮,脚上也没有。

记得以前,我基本逃不过这种折磨,孩童时读书上学,少年时读书上学,风雪一吹,就是冻疮。

等到读了高中,进了大学,我以为不再长了,却还是难逃一劫。

或许是我保养不行,可天生一副糙皮囊,养得再好,终是要死。

又或是我命该如此,就该受此冻苦,毕竟穷人家的孩子,势必要经些许风霜。

然而转念一想,又颇绝荒唐可笑,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其中并非真意,而是谎言。

如今,又走过一个冬日,气温一如往年,我却并未觉得多冷。

几个月来的工作让我成熟了许多,我虽依然兢兢业业,却日渐发觉太多事情其实于我本身而言并无所谓。

我只是做好该做的事,做好自己,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重复日复一日的工作,办公室免费的空调让我忘记了冬天的寒冷,一路走来遇到的帮助更是温暖我心,我学到了些东西,也感谢一些人,手脚也不再长出冻疮了。

不过,我还是发现我在这重复的每一日日渐消沉,每一天总爱叹气,每一天郁郁寡欢。

那些伴随着冻疮疼痛瘙痒、皮肤肿胀的时光已经一去不返了,可我所体验得到的快乐,似乎也跟着去了。

为了生存,只能委曲求全,反正从小就做了许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