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挥手之间就能把他全家杀掉的高手,他不能冒险。
“还有吗?”
冉瞻使劲摇着酒壶,里面已经一滴也倒不出来了。
“兄弟家贫,数月才买了这一壶酒,自然是没了,要是这位兄弟不嫌弃,这桌上的三十文钱,就给兄弟买酒吧。”
猎户堆了一脸笑,指了指桌上的一小堆铜钱。
冉瞻不屑的笑了笑,环视四周,发现确实如猎户所言,一贫如洗。
坐在桌子边,冉瞻对着猎户一家三口看了看去,直到那妇人脸色煞白,浑身颤抖时,冉瞻才笑了笑。
“我长的很吓人吗?不过是喝了你们一壶酒而已,这里有五十文,拿去用吧,不要跟人说我来过。”
说着,冉瞻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放在了桌上,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感觉从未如此舒爽过。
酒,真是个好东西。
猎户哪敢要他的钱,急忙摆手,却也不敢靠近桌子。
随后,就见冉瞻四处看了看,将那兔子解了下来,又到水边拿了那半只野鸡,便离开了院子走了。
直到冉瞻消失在山坳里,一家人才敢动起来。
那桌上确实放了一堆铜钱,比猎户原来的那堆还要多,估计不止五十文。
猎户大大的松了口气,将铜钱一枚枚的收起来,算上他原来的三十文,总共有九十二文了。
一家人慢慢的高兴起来,而猎户也决定信守诺言,不会告诉任何人,有个人来他这里喝了酒,“买”走了他的一只野兔,一只山鸡。
冉瞻在山坳里走了半日,突然发现手臂上的痒突然加剧了几分,不挠几下的话,完全忍不住。
于是他挠了,伤口又裂开了。
而他也越发怀念酒的味道,就好像酒可以止住他的痒一般,确实,方才喝酒时,他就没觉得痒。
冉瞻回头看了看秦岭之外的方向,他要不要回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