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们都不要喜欢她了

江驭嗯了声,把怀中的温黎往前推了推,“你教教她步骤,让她给我染。”

高个子的男人这还是第一次碰见让他当场带徒弟的要求,但面对着江驭,依旧笑容不改,“好。”

温黎没染过头发,不过好友陶笛染过,刚高考完,陶笛就拉着她去理发店,说要放肆一回,漂染了个樱花粉的炸街发色。

她那会儿见托尼老师操作过,步骤比较简单,就漂色然后染色。

江驭说他只需要补个发根,高个子男人便说,“只补发根的话,步骤会更加简单。这位小姐应该更容易上手。”

温黎好奇道,“补发根?你还要染红吗?”

江驭嗯了声,“怎么?”

“没什么。”温黎看着他凌厉幽邃的五官,虽然红发也很帅,但感觉黑色应该更适合他。

不过江驭似乎对红发情有独钟,前世的时候,直到她临死前,他也是顶着那头红发,像是某种固执的执念一样。

江驭也只是随口问了句,听到她的回答,并没过多解释,朝着高个子男人点了点头,“好好教。”

大概是害怕染不好江驭会发疯,所以就算补发根的步骤很简单,高个子男人还是拆开了讲,讲的很细腻,最后让温黎重复了遍,确保无误,他才稍稍放心。

矮个子的男人,趁着他们现场传艺的功夫,已经把需要用到的东西准备好了。

温黎一点点的把调好的染色膏在他的黑发上抹匀,高个子男人在旁边时不时出声指点。

江驭的头发好上色,一个小时后,最后效果出来,竟然相当的不错。

温黎很满意。

江驭看着镜子里的红发,也很满意。

他将温黎拥过来,垂眸看着她笑道,“托尼老师技术不错,下次还找你。”

温黎漂亮的狐狸眼挑了挑,“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说。”

江驭失笑,蹭了蹭她的脸,“小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