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尊重他人命运1

可是,忽然有一天,常老大不再寄钱回家了。

那一年,常安跟常欢十三岁。

没有钱,两个婶婶与叔叔也对他们有了意见。

她们的房屋被占了,被赶去了杂物间。

她们没有学上了,因为交不起学费。

常欢看着身体虚弱的姐姐,面对冷漠的家人,心中充满了无奈和愤怒。最后,十三岁的她,毅然选择了出去打工讨生活。

小小年纪的她没有想太多,她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身体健康,有着使不完的力气,而姐姐的成绩非常好,不应该放弃读书的机会。

可是,先不说她是个未成年,小学毕业的她根本就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她四处碰壁,那些正规的店铺和工厂都因为她的年龄和学历将她拒之门外。最后,被观察她许久的人贩子给拐了。

常安一觉醒来,发现妹妹不见了,只留下来一张字迹稚嫩的纸条,于是心急如焚地去镇上找。

毫无疑问,没有找到。常安发疯般地在镇上的大街小巷穿梭,询问每一个可能见过妹妹的人,然而得到的只有一次次的失望。

常安的运气还算好,镇上的人发现了她单独一个人,把她送回了家。

可是,那不是常安的家。

妈妈走了,爸爸跟妹妹失踪,自己又是这么个病恹恹的身体。

常安麻木地又在那个家待了两年。这两年里,她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每天机械地做着家务,忍受着冷言冷语和白眼。

最后,她被自己名义上的亲人,收了彩礼,卖了。

常安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气血攻心,一口气上不来,就这么没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走马灯时,她模模糊糊地想着,她们一家人变成这样,是自己的错。

是她多管闲事去救人。

要是她没有下河救常家耀,她就不会溺水,母亲就不会跳河救她,就不会死,父亲就不会离开家外出打工失踪,妹妹就不会失踪。

是她的错。

一切都是她的错!

常安死后也不知道,她的父亲早就去世了。

为了赚钱,天天起早贪黑,最后熬坏了身体,一天晚上,闭上眼睛以后再也没有睡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