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文平刻意点出革委会,也是怕大队长胃口太大,想趁火打劫。
大队长心里还真挺遗憾,他有一个闺女,养的白白胖胖,也不舍得她嫁到村里面朝黄土背朝天。
先前一直将宝压在一个收包裹收的比较勤快的男知青身上,哪曾想这位闷不做声的才是厉害的主。
因着忌惮革委会,大队长没有说出野心,倒是他媳妇眼睛一转,扬起笑脸说:
“小郝啊,你们这群知青里,婶子就看中你,踏实肯干,人还长的俊,我看你也没个媳妇,婶子介绍闺女给你认识。”
郝文平心里直抽抽,这话,貌似你昨天才和人说过吧,我还听了个现场版。
夸人都夸的这么千篇一律,可谓是毫无心意,毫无感情。
“多谢婶子你的美意,只是我哥已经给我定下未婚妻,正是革委会副主任家的千金。”
郝文平脸不红心不跳将孙老二美化成女人。
“这娘家太强势也不算啥好事,小郝你以后管不住媳妇儿,这才叫做丢人。”
郝文平笑的勉强,他不想再和这位势利眼的婶子多做纠缠,又将手边的烟酒往大队长那里推了推。
“我下乡这两年多,多谢大队长你的关照,现在我要走了,小小敬意聊表心意,还请你别嫌弃,一定得收下。”
大队长还没表态,他媳妇一把收拢礼品,笑的牙不见眼:“不嫌弃,不嫌弃,礼多人不怪嘛。”
郝文平见她收下,也笑了,从上衣内袋里掏出证明递过去。
“那就有劳大队长帮我盖章,我明天晚上再来你家里取。”
大势已去,这人也不是任他揉捏的主,大队长磕磕烟枪,叹息着颔首。
多好的小伙子啊,可惜和他闺女没有缘分啊。
借着过年返乡探亲,郝文平收拾了几件还算过得去的衣服,破被褥和补丁套补丁的衣服都没要,潇洒回了城。
而他刚到家门口,便和人迎面撞上,一封携带着工作证明的信件顺势落入他口袋里。
郝文平身体僵住,等人走后,他这才扬声开骂:“走那么急,赶着去投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