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既然没喝你说的套餐里的葡萄酒,你为啥还要让我付钱?”特伦斯继续发出了质疑。
“你点的菜就是配葡萄酒的套餐,你为什么不付钱。”
特伦斯顿时愤怒了,他拍着桌子,“可是你也没给我上葡萄酒啊,你要什么钱?!”
“你没让我给你上,我给你上什么葡萄酒,我为什么不能要钱?”老板同样愤怒的拍着桌子。
两人对于这个没喝酒不付钱以及点的是套餐就得付钱的观点激烈的在饭馆中辩论了半小时。
不得不说,枫丹的整体民风并不像至冬与纳塔那样好斗,哪怕是脸贴脸的吵了半小时,脸红脖子粗的两人也愣是没动手。
最后还是已经年过中年的餐厅老板体力不支率先败下阵来,半仰在椅子上,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沙哑,当中还掺杂了些疲惫。
在长达半个小时的激烈交涉中,本就实心眼认死理的特伦斯大脑都快过载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付这一笔钱,但他很明确的知道,自己的钱不够。
如果一般人碰到这种情况,大概率会通知警卫队来介入处理,又或者经由家中的长辈出面与饭馆老板交涉或者付清这笔钱。
但刚刚踏入社会死心眼且一根筋的特伦斯没能以这两种方式处理,因此才站在了被告席上。
而这就是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导致的,作为一个道德水准在基准线的人,他知道不能吃霸王餐。
那天在饭馆,搞清楚这件事的基本逻辑后,他抄起了桌上的餐刀,就架在了坐在椅子上的老板脖子上,
“给我一千二百五十摩拉。”
当做工并不精美但却异常冰冷的餐刀架在老板脖子上时,这下轮到老板的大脑过载了。
食客突然变成劫匪已经让人措手不及,抢劫数额还有零有整就更加抽象了。
周围的食客们同样被震惊了,场面顿时变得有些混乱,甚至有人借着这个机会逃了单。
至于在饭馆的服务员们?早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躲到了一旁的角落,装作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混乱,显然是不想去惹上这个愣头小子。
那么点工资,玩什么命啊。
“你冷静,冷静啊。”
被刀架在脖子上的老板显然是没有那个闲心去思考上面的两个问题,只能战战兢兢地掏出了这笔钱。
拿到钱后的特伦斯拿着餐刀退远了一些,然后从裤兜里把全部身家一起掏出来,凑足了三千九百摩拉的餐费交给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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