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邂:唰的一脚,踢翻这碗过期的狗粮!)
另外两人虽然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吃狗粮,但也没有多问。
吴夫人看吴邂大口大口的吃着米饭,犹如风卷残云般,再看小哥慢条斯理的样子,有些忧心他吃不饱,替他夹了块桌上为数不多的红烧肉,放进他的碗里,“多吃点。”
却眼睁睁的看着小孩把自己刚放进他碗里的红烧肉夹到了吴邂碗里,“给你。”
不是……孩子,咱家还没有那么穷,连肉都吃不起,不用这么推让的啊!
吴夫人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却又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忧心忡忡的想道:这么瘦,是不是都没有吃饱饭?
小孩声音小,吴邂没听清,误以为是小孩嫌这肉太肥,当即便夹起肉来一口咬掉上面的肥肉,又放回小孩碗里,“这么挑食,怪不得长不胖,这么好吃的红烧肉还挑,楼外楼的菜你倒是吃的挺习惯。”
说着又把桌上剩下几块肉的肥肉咬掉,放进小孩碗里,含糊不清的咀嚼着嘴里的东西,“唔,多次点。剩下的给夫人你,别嫌弃,都是粗人。”
难为吴邂还贴心的剩了两块肉没咬,留着给吴夫人。
沈芷笑着摇了摇头。
经此一役,她也算是放心把小孩留在这了,毕竟没有什么比下意识的宠溺更能打动人。
至此,吴邂和小哥算是正式在长沙定居的下来,有着吴家的照拂,他们也算过的如鱼得水,逐渐被养的珠圆玉润起来。(特指吴邂~)
午后的暖阳照在大地上,也为躺在摇椅上的年轻人镀上了一层金边,俊秀的脸庞更是被阳光照耀的熠熠生辉,宛若神明……
当然、
前提是他不开口说话。
“小哥,你这写的都是什么鬼画符啊,一个个歪瓜裂枣的,挑不出一个好的。”吴邂呲牙咧嘴的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的前后摇摆着,看着悠闲自得,眉头却紧锁。手里举着一个蓝色封皮、侧边被人用金丝仔细缝好的笔记本。
那是小哥的日记本,品质上乘的宣纸在阳光下透着暗黄色的光。
吴邂举着它,那是上看、下课,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小哥,别喂你那鸡了,快过来念给我听,你这写的都是写什么啊?”
“成天好的不学,净学些坏的,喂鸡、喂鸭的你倒是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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