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开着,两个人在三人沙发上,一人占据一头。孙红横着坐着,盛春成翘着二郎腿坐着,各自看着自己的手机。
孙红看了一会手机,又看看盛春成,她伸出脚尖,顶了顶盛春成的大腿。
「干嘛?」盛春成转头问。
孙红说:「说真的,我都已经忘记,自己有多长时间这么会早在家里了,两年?三年?我真的记不起来了。」
「可惜了。」盛春成说。
孙红问:「可惜什么?」
「可惜了你那个房子。」盛春成说,「你说,你天天早出晚归的,是不是只要一间卧室睡睡觉就可以了,你要那么大的房子干嘛?」
「要你管。」孙红说着,又伸出自己的脚尖,不过这次,她不是顶盛春成,而是用脚趾夹住盛春成大腿上的肉,拧了一下,盛春成大叫:
「我去!你是不是想我夸你的脚好看?也不要用这种方式。」
孙红咯咯地笑着。
盛春成转过头来看着孙红,奇怪地问:「你的脚趾怎么这么灵活?」
「这是我的独门绝技。」孙红得意地说着,抬起脚,盛春成看到,她右脚的大脚趾和二脚趾一张一合,还真的是和手指一样灵活。
「小时候,我们家隔壁有个残疾的哥哥,爬到变压器上去玩,结果双手被高压电电掉了,他都是用脚吃饭,还可以用脚写字,我经常模彷他。」孙红说。
「你也能用脚吃饭,用脚写字?」盛春成问。
「当然不能,不过用它来拧人,绰绰有余。」孙红笑眯眯问,「怎么样,要不要再来一下?」
「够了,够了,这个滋味,尝过一次,就不要再尝了。」盛春成说。
孙红乱笑:「你还想尝啊?」
「对啊。」
盛春成说着就抓起孙红的脚,她的脚很白很柔软,隐隐能看到里面的青筋,盛春成作势张嘴一咬,然后做出大口大口嚼着的样子。
孙红笑着骂了一声「恶心」,把脚缩了回去。
盛春成哈哈大笑,转回头,继续看自己的手机。
孙红没有看手机,而是歪着头,呆呆地想着,想了一会,她还是伸出脚尖,顶了顶盛春成,盛春成转过头来看着她,孙红说:
「你别说,我想了一下,我房子里的好几个房间,我还真的好长时间没有进去了。」
「怕是里面有人住着,你都不知道吧。」盛春成说。
「要死!」孙红踢了盛春成一脚,「你害我都不敢回去了。」
盛春成哈哈大笑:「你就是想回,也回不了啊。」
「总要回去的,你还想我……」孙红说着嘻嘻一笑,「要么,你把这里房子退了,搬我那里去,我不收你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