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七点,距离老国王定下的赴宴时间只剩下两个钟头。
圣城恩兰多,碧蓝波湾港口的旅馆二层,气氛却意外的轻松。
歌蕾迪娜正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帮黛丝公主整理繁复的礼服,一会儿翻翻袖套,一会儿系紧腰束,还不时抬头打量着一旁,全身镜里的莫里斯。
如今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在贫民窟里摸爬滚打的小瘪三,是要和其他王子分庭抗礼的人物,自然不能再穿破烂的便服去赴宴。
先敬罗衣后敬人,别人华服盛装,你穿阿第达斯,那就连入场资格都没有。
莫里斯的穿衣哲学只有一个字:装。
必须得狠狠地装杯,喧宾夺主,艳压群芳,至少要比大王子莱昂纳多帅,这是底线,不能有丝毫差池。
此刻,他身着一袭深紫色丝绒礼服,衣领和袖口绣着金色的蔓藤花纹,整体剪裁得精致无比,完全就是莫里斯的形状。
胸前佩戴一枚镶嵌着红宝石的雄鹰胸针,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一头黑发梳得一丝不苟,用发胶固定,在脑后扎成一个小巧的发髻。
这幅装扮,不知莫里斯根底的,绝逼会以为他是什么王公贵族闲的没事干全用来打扮社交的日子人。
当然,莫里斯本人对这些搭配一窍不通,全权交由格伦特负责。
作为资深伪装大师,格伦特对各种潮流趋势了如指掌,时尚单品、人设伪装,信手拈来。
只能说格伦特这厮如果不去混盗贼公,成为又一坨淤泥的阴暗比,那妥妥的是亚里德大陆下一个秧歌思达尔。
“差不多可以了,整得跟我要去竞选牛郎一样,显得我很弱智。”
莫里斯嘴上虽然这样说着,实际上却对着镜子不停地摆弄造型,一下模仿着贵族们高傲的姿态,一下又装出忧郁深沉的眼神。
这身打扮以后还是要少穿,太高端,太奢华,容易脱离群众,不利于开展地下工作。
“长官。”
身旁,歌蕾迪娜突然说道。
“怎么了?”
莫里斯还在适应着这身新衣服,实话说,有点勒裆。
歌蕾迪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抛出一枚炸弹:
“要不要跟我上床?现在离赴宴还有时间,足够我们锵锵酿酿好几回。”
她语气平静,单刀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