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割发代首

俱酒道:“相国,昔日舜帝作法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不知越法之中,可有流刑与赎刑?”

这五句话,出自《尚书·舜典》,堪称是中国最古老的法条,一般法家讲法治,都会把这几句话奉为圭臬。

象以典刑:就是指把刑法的条文画成像,广泛宣传,既是普法教育,也是警示教育。

流宥五刑:就是用流放,来代替五种肉刑;

鞭作官刑:就是对官吏犯罪,处以鞭刑。新加坡鞭刑的出处就是这个。

扑作教刑:扑,就是古代打手的一种教具,可以理解为教鞭。学生不好好学习了,可以打手心。

金作赎刑: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赎金制度了。

俱酒想要救下这些苦命的人,但又不想和卫鞅的法制精神相对抗,刚才他听到死囚口中的“赎罪”二字,立即想到了“流刑”与“赎刑”,试图从这里打开一个缺口,在不违反越法的条件下,尽可能救下这些可怜的人儿。

列国法家的法典中,一般都会有流放与赎金制度,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滥觞。

卫鞅略一沉思:“越法之中,确有流刑与赎刑,不过罚金很重,还需要有保人做保。”

俱酒道:“如此,朕出赎金,朕来做保,相国以为如何?”

卫鞅道:“有法在先,有令不行,挑起私斗,殴死人命,此风不可助长啊,王上!”

俱酒想了想道:“首祸者死!杀人者死!余者处以流刑与赎刑,宽以济猛,猛以济宽,相国以为如何?”

身为法家的卫鞅,今日受到了君权威压和情感消磨的双重挑战。

俱酒既是卫鞅的顶头上司,又是卫鞅的救命恩人,当年是俱酒派人将他从魏国的天牢中救出来的。于情于理,俱酒开口了,应该网开一面。

但是,卫鞅骨子里的法治精神,却无法低下头颅,特别是众目睽睽之下。

卫鞅低头不语,心中斗争激烈。

俱酒作为一个现代灵魂,实在不忍看到这种对手无寸铁百姓的刑杀发生,这是赤裸裸的大屠杀啊!不是战场上的各为其主!

但他也理解卫鞅的法治精神的威严性,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不可随意更改。说了私斗者死,就一定要你死!不容妥协!

就在君臣二人两难之际,场中一名老者高声呼道:“诸位父老,某乃带头者,且有人因我而死,既犯越王之法,自当领死,无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