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妹:“······”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最近叫她无语的时刻变多了好多。
“不是···就一个临时巡逻小队,搞这么正式的吗?还要投票选队长?不行……我也选丧彪吧。”秦小妹从善如流,主要她和别的成员也不咋熟。
为免投错了得罪人,还不如投给丧彪呐,谁还能跟一条狗计较?
人情社会说话做事都得注意,就是这么麻烦。
这时候的秦小妹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直到两天以后巡逻队正式开始工作,丧彪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最前头,狗腿上还绑着一个红袖章。
上头用黑色墨水写着的“巡逻队长”四个大字,差点儿亮瞎秦小妹的眼。
二狗说的没错,丧彪确实是出大风头了,不想得罪人的社员不约而同全都选了丧彪当队长。
没有人动员也没有人拉票,丧彪却以压倒性优势领先第二名八十多票,成为票选第一。
所有人都傻眼了,但为了维持投票的公平性,大家还是把巡逻队长的红袖标绑在了丧彪狗腿上。
就离谱。
好在这位新上任的队长膘肥体壮油光水滑,长相十分威风,倒也不算太掉面子,只是站在它旁边的副队长脸色有些难看。
老实说,丧彪当这个巡逻队队长其实也算是实至名归。
它有四条腿儿,跑的贼快不说还很灵活。
嗅觉灵敏,夜视能力又好,且极通人性,上岗三天收获村民一致好评,被乡亲们撸的狗脑袋都快冒火星子了。
只是有称赞的声音,就有质疑的声音,丧彪成了巡逻队领头以后谁最倒霉?那自然是和秦小妹有仇的人。
老秦家就不用多说了,被它杀了个七进七出,茅房都得亲自去检查一遍。
试问天天被这么整谁能受得了?一家子快被丧彪给逼疯了却敢怒不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