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欧阳靖:大审堂?

其中就有大审堂,这个大审堂顾名思义就是大家审判的地方,四里八乡的人都会来,而且还会请一些在当地很有名望的人来。

官府会在所有人面前宣判事情经过,然后让大家来评判,是罪还是放。

只要当场投票超过三分之二或者实名片超过万人同意放或者杀,就通过审判,要不然就维持官府对审判人的决定。

当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大审堂的。

只有在官府那边定了案,事情明确,脉络清晰的案件,然后其中结果有涉及到一些人理道德与法律相冲突,才能进大审堂。

比如狗剩这桩案子,刘财主家作恶在先,挑拨人单挑,被狗剩打杀,按照大家道德观来说,这管家死了活该,而且还会拍手叫好。

但法律就是这样,杀人偿命,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正当防卫,而且也没监控,杀人就是杀人,除非杀的是官府定下的恶人,要不然都需要偿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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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狗剩在道德这边是不该杀,杀了就寒百姓心,但法律上应该杀,不杀就不足以震慑不法分子。

二者一冲突,那一定会有一方受损,不杀的话,那法律的威严不在,就很难管理住社会,杀的话,就会让人寒心,造成社会性问题。

就好像老人倒地扶不扶一般,单方面评判是会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

君不见王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对当时社会有多大社会影响!

当初这个也是刘铮在制定法律的课堂上讲述的一个案件,然后询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办法既可以保存法律威严,又不让百姓寒心。

本来刘铮只是随口一说,没想这个案件传了出去,引发了很多人的思考,其中就有参谋部里的那些人。

毕竟参谋部是刘铮的智囊团,间接帮刘铮管理治下地盘的,以后刘铮要是当上皇帝,那他们参谋部就是丞相一样,所以要为君分忧。

之后他们集思广益,多地试验,最后在关羽上任青州牧之前总结出了一个不错的制度。

那就是大审堂!

独立于行政、司法之外,但在法律框架之内,相当于最高级法院,能进这里的都是一些道德和法律有冲突的案件。

然后交给当地百姓审判,让他们来审判,多少有点推卸责任的想法,但是是民意之所向,怪不到刘铮这边,算是转移矛盾的一个不错办法。

既保持了法律的威严性,又没有损害道德。

结果不管如何,反正是当地百姓选出来的,他们高兴就能维持一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