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有来无回的拾寅

在汶山前线的拾寅,现在很惆怅,事实上,自从他踏上对刘宋的征途之后,就很快从踌躇满志变成了满腹颓唐了,草原人崇尚的是劫掠,倚强凌弱以多打少,很少出现攻坚战啃硬骨头这种事,这不符合他们的作战习惯,占便宜没够吃亏难受才是标配,可是这一次,由于各种条件的约束,他不得不来啃这根硬骨头。

打草谷这种事历来都轮不到他这样的王子级别的人物,他们这一次是抱着很深的政治意图发动战争的,按照惯例,一哄而上分食失败者才是他们该做的,换句话说,时运不济的北魏才应该被吐谷浑攻击来分一杯羹,但是这一次不同,是民族战争。

吐谷浑是鲜卑,北魏也是鲜卑,鲜卑人自己内斗了几百年,打打杀杀的并不罕见,但是现在拓跋家要被赶出中原了,吐谷浑就不能趁火打劫了,只能雪中送炭,毕竟说这是农耕民族和草原的战争,如果拓跋家真的输光了底裤,那慕容家的吐谷浑也早晚会灰飞烟灭,非我族类的话当时虽然没有,但是这种意识早就深入人心了,所以慕容拾寅无论怎样艰苦,怎样亏本,也要杀入西川,夺取更大的生存空间,获得战略缓冲,免得被刘宋搂草打兔子一起干掉。

慕容拾寅知道这一战很艰苦,但是没想到有这么艰苦,他知道很难缠,没想到有这么难缠,自己损失了五六万人,加上以前慕容谷的损失,几乎折损了自己一半的战力,然而获得的战果仅仅是出了山谷,打破了一个小小的汶山县城,外加三十多座堡垒,敌人还有更多的堡垒群在那里呲牙咧嘴的凝视着自己,拾寅也是心理打颤,这要填进去多少人才能进入平原地带,痛痛快快的杀戮和抢劫呀,他总觉得这个目标离自己越来越远了,作为部落的首领,他必须为自己的族人着想,不能白白的做炮灰,所以他已经心生退意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消息帮他最终下定了决心,他的后方被人劫掠了。

动手的是沉寂了很久的本地土着,羌人。羌人的崛起比鲜卑人还要早很多,在后汉三国的时候,鲜卑人还是籍籍无名的小弟,羌人就在西北诸地大杀四方了,一次又一次的造反都有他们的身影,最着名的当然是西北名将马超家族也一样有羌族的血统,只是他们遇到了东汉比较强大的时代,所以没有很大的收获,纵然如此,五胡乱华也少不了羌人的参与。鲜卑人崛起之后,羌人退回了自己的传统领地,继续牧牛放马的生活,这一次,吐谷浑人的大队人马直接越过了他们的领地杀到汉人的地盘,羌人的牧场就遭了殃,被吐谷浑人强占了大部分,草原人内部的争斗历来是血腥的,可没有大家是自己人的想法,都是大鱼吃小鱼,现在吐谷浑是大鱼,羌人就退避三舍,在黑暗处舔着爪子,闪着绿油油的眼睛吐着鲜红的舌头,等待着一击制敌的机会。

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吐谷浑的后方是被烧成焦炭的慕容谷的残余部队来把守,本来说三万多人也不少了,但是那一把火把他们烧垮了,一个个就是行尸走肉,能吃能喝就不错了,打仗就省省吧,恐怕风大一点都能把他们吓尿裤子,如果还有裤子没有烧坏的话。

羌人的大首领图录眼光灼灼,他已经快五十岁了,马上就要步入老年,草原人风餐露宿,寿命有限,并不会太高寿,他必须在自己进入风烛残年之年为子孙打下一片天地来,彻底干掉宿敌吐谷浑,这里就是他的,永远是他的,别人不能抢。他望着眼前山一样的壮汉,正是他族中的超级猛士,被益州刺史杨勇派回来联络他的强巴,“杨将军怎么说?”虽然说杨勇已经是刺史大人,封疆大吏了,应该叫大人,但是图录还是习惯叫对方杨将军,他觉得杨勇的勇猛善战才是真正的英雄,才配得上将军这个称号。

“杨将军说,前一段时间叫我们躲起来,不要鸡蛋碰石头,但是现在,吐谷浑人已经到了强弩之末,该我们出手了,为了帮助我们,杨将军送来了一万斤盐巴和一万斤大米,一千把砍刀。”强巴眼神很清澈,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莽夫的样子,显然在杨勇那里学会了不少的东西,也开始变得有智慧了,看到他,图录忽然心里一动,有个想法一闪而过,还没等他抓住,就在脑袋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抓了抓半秃的脑袋,然后一拍大腿,“好,那我们就出手,叫吐谷浑人知道,我们羌人才是这里的霸主,吃我的给我吐出来,拿我的给我送回来,不但我们要夺回我们的牧场和牛羊,我们还要把他们的财物和女人抢过来,叫他们做我们的奴隶,为我们牧羊!”

就这样子,图录的人马一夜之间就仿佛从地缝里钻出来一样,出现在大山的每一个山谷,所有吐谷浑人的牛羊都被一抢而光,牧人要么投降做了俘虏,要么反抗被当场杀死,财物席卷而空,现场只剩下剥光衣服的尸体和灰烬,连一件皮袍子都没有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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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做得太彻底了,所以等到前方因为没有粮草送达而出来查访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三天,战场上军情如火,三天时间足够改变一场战争的胜负了。慕容拾寅听说自己后路被羌人劫掠了,那是暴跳如雷,虽然他不知道背后有什么计算,但是作为战场的老手,他敏锐地觉察到,危险正在快速的逼近他。慕容拾寅在帐中来回踱步,他已经想撤兵了,但是这么多人马,怎样才能安全的离去呢,要知道自古以来,撤退都比进攻困难十倍百倍,一旦不好就会变成惨败,全军崩溃,那比战败还要惨,左思右想,慕容拾寅吩咐道,“叫阿布来见我。”

不一会儿,一个相貌憨厚的粗壮汉子走了进来,从表面上看,他和普通的草原牧民没有啥区别,身体矮壮,粗手大脚,罗圈腿,一脸的大胡子显得比头发还要浓密,目光诚挚而狡猾,一身老羊皮袄充满了特殊的味道,让人闻而生畏。

“尊贵的主人,您最忠诚的仆人阿布听从您的吩咐。”阿布五体投地趴在地上双手捧着拾寅的靴子,做亲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