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吾之剑不利否

翻译一脸愤慨之色,咬牙切齿说道,“他是弘农公奚他观,他说久闻南朝孱弱,喜欢音乐,想请南朝使者弹奏一曲为可汗寿。”

“喔,原来如此,不过是老掉牙的赵王为秦王鼓瑟的段子罢了。”杨小瓜不以为然。

范晔那是啥人,高雅之士,啥是高雅,就是会装叉,那也是损人不皱眉的人物,那能吃这一套,就站起来说,“本官善抚琴的名声想不到连北朝山野村夫都知道了,真是不胜荣幸,只是光有音乐没有歌舞就太枯燥了,听说草原上的牧马人不分男女老幼都擅长歌舞,既然是为了可汗寿,那么本官弹琴,就请各位北朝官员伴之歌舞,一表对你们可汗的忠心,如何?”

这话一说,北边马上没人笑了,南朝官员们也不笑,都是很优雅的用鹅毛大扇摇动遮脸,只是肩头的抖动那是什么鬼?

这话太损了,首先说牧马人都会歌舞,这句话当然没错,直到二十一世纪,判断民族的标准也是看跳舞,汉族人就是没天赋,而草原民族那脖子一扭的动作绝对是天生的无法复制。问题是说的是牧马人,而这些家伙早就脱离那个阶段自己认为自己是城里人了,是贵族了,现在还被人当成牧民,那就是赤裸裸的打脸了。

这还不算,后边那一句更是扎心一刀,为了你们家可汗祝寿(祈福的意思),你们的忠心就在这歌舞里了,谁不唱不跳就是不忠心,这大帽子一扣想推辞都不行了,全体朝堂上的人不由得心中大骂,奚他观这个蠢货,自己半瓶子醋还敢卖弄,现在好啦,大家一起出洋相扮小丑,不干还不行,现在大汗的脾气实在是说不上好,连那么器重的崔浩都满门抄斩了,还连带杀了柳家卢家,加在一起将近十万人呢,虽然大家平时争宠恨不得对方死全家,但是这么大规模的杀戮,也让这些鲜卑贵族不由得胆寒。

拓跋焘一开始只是看热闹,他知道奚他观只是个蠢货,匹夫之勇好勇斗狠之辈,出来杀杀南朝人的面子也好,但是范晔的回击他也不会生气,因为都是为了他自己嘛,无论怎样都不吃亏,只是看到这些贵族的反应,他就不由得心中暗恨了,这都是什么吗,为了朕的祈福,你们连歌舞都不愿意吗,你们这帮子家伙,才离开草原几天呀,就把面子看的比忠诚还重要了么?真是岂有此理。想到这里,拓跋焘不由得闷哼一声,把酒樽用力一顿,表示不满。

身边的大宦官宗爱看见了,心中明镜一样,皇上这是不乐意啦,在这样僵持下去,恐怕要杀人了,于是站了出来说道:“范大人所言极是,为我陛下寿,就请范大人抚琴,我愿领舞,请各位大人跟随!”

范晔微笑,心说想不到这么简单的离间计竟然还起作用了,就吩咐手下人,“取我琴来。”

他们这类文人,走到哪里都喜欢弹一曲,所以随身就带着琴,从人下去没多久就取了过来,范晔就谈了一曲阳春白雪,这曲子很吉祥,挑不出毛病来,可是跟着一起跳舞的这帮达官贵人就倒了霉,因为这个曲子追求的是高雅清扬,那跳舞的应该是敦煌飞天那样的美女才合拍,可是这帮鲜卑人,那纯粹是一群野兽,当你看到野兽们轻歌曼舞搔首弄姿的时候,你的感受是啥?可想而知。

不过,坐在上边的拓跋焘却并不体谅属下的苦恼,反而有一种看到宋小宝说自己独宠后宫的违和感,那真的是捧腹大笑,开心不已。

刘宋使者们看着起劲,就用筷子敲碗伴奏打拍子,反正敌人越出丑自己越快乐,一曲弹完了,大家都是兴奋异常,拓跋焘在上边也觉得意犹未尽,请范晔再弹一曲,返一个场,可把北魏这帮官员折腾的,那真的是老脸发紫,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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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皇帝拓跋焘很快乐,刘宋使臣很快乐,至于其他人,也自称快乐,没办法,谁敢说自己不情愿?大家兴尽而归。

又过了三天,在白马寺,双方举行了会谈,一上来先谈论和平条约,这是应有之义,不和平怎么可以缔结婚约。

北魏一方领衔的谈判代表是建宁王拓跋崇,除此之外还有拓跋仁、奚他观、平阳公长孙平城(长孙肥一系的孙子)宜都王穆平国,上党王长孙道生(长孙颓的堂弟)等等一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