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无限防卫

“那为什么在尼亚萨兰就摆不平?”路易·博塔肯定也要护短,这也是人之常情。

“因为在尼亚萨兰,所有人的后台都是我,尼亚萨兰是我的地盘。”罗克声音不高,但是不容反驳。

强龙不是不压地头蛇,是根本不屑于搭理地头蛇,更何况是强蛇和地头龙。

“这种事如果双方都是尼亚萨兰人,那你会怎么处理?”路易·博塔不争辩,对罗克的处理方式更感兴趣。

“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随便摸人屁股违法,被斯维夫特侵犯的女士可以直接开枪将斯维夫特击毙,这种处理结果你能接受吗?”罗克心平气和,尼亚萨兰遵循英国传统,推崇无限防卫原则。

这个无限防卫真不是美国首创,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中就规定,发现夜间行窃的小偷可以直接杀死,《唐律疏议》中也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应该处以笞刑四十下,如果主人立即将来人杀死者,主人无罪。

在1801年出版的《刑法论》一书中,将无限防卫思想扩大到极致,书中认为如果是为了保护自身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即便是轻微的侵害行为,也能采取剥夺生命在内的最严厉的防卫手段。

尼亚萨兰在这方面的规定更严格,更具体,房主在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有陌生人,就可以直接开枪将陌生人击毙。

当然如果是喝多了走错门,却将别人房子里的人杀死,这就属于是谋杀,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对于这个结果,路易·博塔明显是不能接受,所以路易·博塔就不说话。

“这就是斯维夫特肆无忌惮的原因。”小斯轻笑,罗德西亚的法律和尼亚萨兰的法律一模一样,尼亚萨兰的法律是罗克组织尼亚萨兰大学法律学院的教授编写的,小斯觉得挺不错,干脆直接拿来用。

省钱啊!

“摸一下屁股就直接开枪击毙,这也太严苛了。”路易·博塔感觉是矫枉过正。

“尼亚萨兰****会在立法的时候,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对康斯坦斯教授说,想想犯罪行为如果是发生在你身上,你想怎么办?然后就有了现在的尼亚萨兰宪法。”罗克人尽其用,康斯坦斯教授的女儿就死于犯罪升级,可想而知,康斯坦斯教授是多么的嫉恶如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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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呼唤人权,主张罪犯权利的圣母,绝大部分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们居住在治安良好的高尚住宅区,工作在安保严格的深宅大院,同一个层次的人最多就是偷税漏税,盗窃和抢劫、强暴这种犯罪距离他们太遥远,会犯这些罪的犯罪分子根本无法接近他们,所以他们也就没有切身之痛。

这也是为什么英国法律对于偷税漏税的要求虽然严格,但是惩罚却并不严重的原因。

对于这些底层的犯罪行为,英国的惩罚就很重,连个悔过自新的机会都不给。

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定法律的人都是有钱人,所以不会犯那些用钱可以解决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