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百姓知法而不惧,欲安国则以税先!

汉室余音 龙与蚯 1162 字 19天前

大汉四百年法令逐渐增多,不是世代专研之世家都不能尽知,而且许多赏罚无有准则,一切皆出自官员之意。

怎能不让百姓害怕,也正因为如此百姓才会常说民不与官斗,而且自黄巾起义以来,天下法令逐渐废弛,也给这些宵小可乘之机愚弄百姓。

如今只需重申律法,然后精简法律让百姓知之,百姓知而不惧,官员则依法行使权利,越矩亦犯法!

可再建诉讼制度每县皆设官吏受理百姓,由州内直辖尽量保证律法公正性!而州内则由中央直辖!”

其实大汉的律法已经十分完善了,当然最主要的是适合这个时代,所以谢龙也只是提出了精简和将犯法之后的刑罚的标准给出。

比如以前可能盗墓是死刑,偷首饰也可能是死刑,完全是凭判官的想法。

而现在谢龙却明确了盗墓是死刑,毕竟古代死者为大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是偷首饰则视其价值,按价值定三年劳役到十五年劳役。

抢劫也是依照价值判刑,不过起步就是五年劳役,当然出现伤亡则另论。

当然这种劳役就相当于后世的劳动改造,白天玩命干,晚上还有官吏看管,一点自由都不能有!而逃跑则为死罪!

而且还要让百姓有权利观看审判过程,每次审判,官府也需将所犯何罪和依法所判大声朗读三遍,也可杜绝官员今日说盗窃千金是五年,明日又是十年的情况。

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徇私舞弊,但是有百姓观看和诉讼制度还是能尽量保证公正性。

谢龙还重新制定了七个不赦的死罪甚至可能会连坐,分别是谋反、谋逆、谋叛(叛国)、恶逆(殴打至亲和谋杀至亲)、不道(害人全家或肢解等血腥手段)、盗墓(古代死者如生,死者为大)、内乱(乱伦)。

其余则依据大汉律法将已经不适用的法令去除后,将除了杀人偿命以外皆改为劳役。

劳役可用钱粮赎罪,一人赎罪不得过三次,然每次赎罪亦需受十棍之罚!以示告诫!

死罪则除了七不赦以外可依受害者家人谅解后改变,但最低亦需劳役二十年还不得赎罪!

谢龙一番侃侃而谈,将心中构思许久的律法全盘托出!

刘备听完不由赞道。

“子云所言新法,真乃百姓知而不惧也!”

“主公谬赞,百姓安则天下安,但若要安国则要论税!”

“子云但讲无妨!”

谢龙要推行的新法,当然不可能光光是关乎百姓的律法,同时还有国家的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