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成一呆,靠!
老子撞在这小小县令的手里,这么就要被……
当场砍头了?
……
皇权时代,最怕的事便是“僭越”。
所谓僭越,便是超越本分,地位低下的冒用在上的名义或器物。
王维王老师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按说他是状元及第,又早早地名扬四海,怎么官场数十年都混不出名堂?
这就是由于一场“黄狮子”事件。
王老师拿到状元时,二十刚出头,与众多才华横溢的人相聚岐王府,无数上流名士都被他的才华倾倒。“诸王、驸马、豪右、贵势之门,无不拂席迎之。宁王、薛王视为师友。”
岐王诗榜最高潮时,无人可威胁他榜首之位。
风光无限,可见一斑。
那时候他也是前途远大之人,及第后任职“太乐丞”,从八品下,专门负责皇家歌舞音乐类事务。
这在别的朝代可能不算啥太好的职位,可是在隋炀帝朝和李隆基朝就相当吃香了。
因为两个天子都爱好音乐,所以必然少不了经常见到天子,一来二去相熟了就有机会了。
隋炀帝时举孝廉的王绩,便是写“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的那位,就曾当过太乐丞。(还曾担任过南京六合县丞,他的经历和王维王昌龄是一样一样的,只是嫌当官给的酒少,以后就不干了。)
对于精通音律的王维而言,起步的官职很不错,加之与权贵们私交甚好,仕途无比光明。
可就在打算一展雄才时,“黄狮子”事件发生——
有人举报说,王维在帮天子彩排《五方狮子舞》的时候,私自偷看了一眼手下的伶人舞黄狮子。
天子着赭黄袍,这事实际上是从唐朝才开始的。《新唐书·车服志》说:“至唐高祖,以赭黄袍、巾带为常服……既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黄,遂禁臣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