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花魁大战决赛!

周瑞伸伸手,欲言又止:好歹给我留一点啊!

我就剩这么点了!

盐可是个稀缺物品,平常人家谁舍得拿来做小点心啊……

……

毅然夺走了周县令的心头好,小陈大感快意,从县衙大唐中走出,通过戒石坊,步出仪门,小陈想到无语地看到,县狱就在自己的右手边……

也就是说,明明距离县衙大堂不过百十米的距离,衙役们差点押着他把整个县衙都走了个遍,来了个半日游……

这特么不就是故意消遣我么。

要不是小陈我是从县衙中长大的,还真就被你们蒙骗过去了。

就在旁边,小陈就跑到刚刚关自己的牢房看一眼——不得不说,在里面在外面,心情就是不一样!

狱卒们再看到他,都有些尴尬,也知道县大老爷都拿他没办法,只能装着没看见。

小陈抓了一把盐豆鸡蛋,塞得满嘴都是,又看了一眼狱神庙里的“皋陶大法官”画像,觉得也没有刚进来时那么可畏惧了。

不都是人设嘛!

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里说: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皋陶杀伐果断,着实可怕。

问题是——

这故事是苏轼胡编的啊!

嘉佑二年苏轼写这篇高考作文(应礼部试的策论)时,二十一岁。

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已经不是小陈这个时代的诗赋,而是“时务策”,大多要求考生论证某项国家政策或政策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侧重于考查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他这年策论题目出自《尚书·大禹谟》(伪书)孔安国的注文:“刑疑付轻,赏疑从众,忠厚之至。”无非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啊之类的滥调。

但苏轼紧扣题目布局谋篇,区区六百言,似灵思忽至,风清月白,读起来有青铜之音。

主考官欧阳修一看便大为赏识,认为本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说读此篇“不觉汗出,老夫当放此人出一头地”。

可欧阳修门下的曾巩也是同届考生,就觉得怕是曾巩作的,为了避嫌不敢定为第一,降为第二。

结果出来了,才大感惋惜。

只是苏轼文中所举尧与皋陶的对刑法的互相制约的例证,欧阳老头看那么多书,也不知其出处,待苏轼拜见问他,苏轼笑道:想当然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