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陈成仍然满脸戒备的样子,龚子业也有些无语:“在下的取向很正常好不好!”
明清时期颇为盛行男风,故而在笔记小说里经常看到某某**如何娇美可人之类令人无语的描写。尤其在清代,理学的影响力明显强于明代,女色受到压制,反倒更加鼓励大家“男上加男”。
此时仍属于华夏朝气蓬勃的阶段,病态的东西没有后世那么严重。龚子业家境人品,无不出色,那么多小姐姐小妹妹可以喜爱,干嘛要做那“强人锁男”的事?
这一点郑宝旦也为表哥作证:他来家的几个月中,虽然下人们都在流传表公子怪异的行为,可并没有任何一例某人受到侵犯的事件流出。
小陈大怒:
我特么就不是受害者现身说法吗?郑公子说话也不那么令人信服,你天天欺负老头老太太,不也说他们很抗揍,而且乐在其中么?
“要说完全洗脱还不简单么!”龚子业一脸洒脱:“今晚小兄弟跟我一起,叫上十个八个歌女,粉面纤腰,共游夜市,岂不美哉?”我便玩几个妞给尔等瞧瞧,龚公子乃是取向正常的风流才子。
“别!”小陈连连摆手,不想跟龚子业有啥子交集,会玩小妞了不起?万一丫是通吃呢!
牢骚归牢骚,陈成基本接受了龚子业“那只是个玩笑”的说法。
只是小陈没想到,龚子业竟然提到“共游夜市”——
夜市?
是个啥玩意?
五更三筹,击鼓开坊门,听人行;
昼漏尽,击鼓四百或六百槌,闭坊门,禁人行。
“闭门鼓后,开门鼓前,有行者”——皆!为!犯!禁!
你特么当大唐的“宵禁”制度是跟你闹着玩的么!
故而,后世皆认为,唐中前期,是没有夜间交易的,直到宋代打破“市与坊”的界限,绵延千年的“宵禁”制度才被彻底打破。
即便大唐后期,长安务本坊的某些店铺逐渐冲破了时间的限制,但那也是“鬼市”,是鬼魂在做生意而已。
商业繁荣如长安,官方到最后几十年也对夜市观感暧昧,时紧时松,开元年间的扬州,竟敢公然夜间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