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金庸古龙和我的创作谈(4)

1988年《龙猫》上映,次年在中国上映,此后近三十年,宫崎骏电影再没有在中国上映。宫崎骏说:“我的书从来没有在中国翻译过,我的电影从来没有在中国上映过,为什么那么多中国人知道我,熟悉我的作品?”(存疑)其对盗版深恶痛绝,也在拜访上影厂后对其走向商业化大失所望。但是随着这几年宫崎骏老作品不断在中国重映,新作也在今年于国内上映,宫崎骏被伤的心似乎被修复,每次有旧片重映,时常还有他手绘的中文海报防出,想来还是还是会为大家走进戏院去支持他的作品感到由衷的喜悦。

2008年,Sony互娱CEO平井一夫访问中关村,有卖家当场为其展示几分钟破解一台psp,并且这台psp被平井买走。这一事件十分荒诞且令人大为震撼。

对版权的重视,我映像最深的就是金庸和琼瑶,他们都属于“我的作品你别动、一个字都不准改”“不要借我的名义写同人小说”,金庸的故事是与江南《此间的少年》案件,琼瑶则是每次在后记里痛心疾首地表示“又出现多少未经授权的书或者同人作品”,继续写《还珠格格第三部》的契机就是她不写,但内地市场已经出现很多“第三部”;《情深深雨蒙蒙》虽然没再改编成小说,但是自然有其他人以其名义改名小说。

【鑫涛极力赞成我重写《情深深·雨蒙蒙》,或者,直接出版剧本。其中一项理由是:如果你不写,一定会有人假冒你的名字,来写这本书!鑫涛的话说了没几天,大陆已经出版了《情深深·雨蒙蒙》的假书,堂而皇之地写着“琼瑶新作”。我对这样的出版社和“作家”,真是无奈极了。这些假书,伤害的不只是我,更深深地伤害了我的读者,欺骗了我的读者。】

从宋元话本诞生以来,中国小说向来是“集体创作”,《西游记》就是历代说书人,你往里面加一个故事,我往里面加一个故事,最后作者“未知”,编故事的水准也大不一样;《三言两拍》里的许多故事都是有各种原型,冯梦龙将他们结集出版,所以冯梦龙可能就是古代版的“皇冠平鑫涛”。金庸封笔了,热心作者拿起来就是“金庸新”作。在我们小时候,觉得这非常正常,所以看到金庸琼瑶不断强调自己的版权,觉得有点矫情甚至是过于爱惜自己的羽毛。现在想想,作者对自己的成品,确实应该有父母对子女那种“舐犊之情”,这样才能保障作品的质量,而不仅仅只是关系到经济利益。

当然,有好的改编在尊重作者意见的前提下还是应该有的,因为假如出现像古龙或者我这样动不动就停更的作者,都不续写那岂不是都没故事看了,哈哈!

《几度夕阳红》

前面说到“第一琼瑶女王”刘雪华,她主演的第一部琼瑶剧就是《几度夕阳红》。这部剧里最漂亮的是各种夕阳剪影。

“夜深了,何霜霜缓缓地驾驶着车子,向中山北路的家中驶去。深夜的街道上是一片寂静,没有车辆和她争前抢后了,可是,她反而不想开快车,只轻缓地让车子在夜色里向前滑行。风从开得大大的窗子里灌进来,撩起了她的短发。一个星期天,又过去了。何霜霜疲倦地扶着方向盘,倦意正在她体内和四肢中流窜。”

这是1961年夏天,汽车、派对、牛油烤面包机、冰箱里的汽水、哈林篮球队……我在想,当1985年的小镇青年看到这1963年写成的故事,会不会有一种平行时空的错觉?

前两天我和台湾的朋友说,这两年台湾年轻作者的小说我渐渐看不懂了。各种迥异的用语和拐来拐去的文法,让我感到费解和阅读障碍。

当然,令我感到阅读障碍的可能也不止简繁中文的小说,也许所有长一点的文字都会让我产生阅读障碍。但是因为琼瑶去世,我再重翻《几度夕阳红》时,发现琼瑶的行文是那样流畅清楚。无论怎样批评情感价值观或十分矫揉的台词,但故事本身的文字交待得非常清楚,让人阅读舒适。不得不感叹,如金庸琼瑶一样的畅销书作家,在文字表达上是那样熟稔自然,令人佩服。

如今在行文上非常流畅舒适的,可能真要属网络文学作家,尤其是经常被冠名为“小白文作者”的那几位。他们的行文就是简单舒服。经常有人问我的笔法如何,我都惭愧地说:枯燥、繁冗、啰嗦、突兀。这不是说妄自菲薄,是因为作者自己经常读自己的小说,经常会感到烦闷看不下去。

所以我写小说的话,很少检查内容,基本是写完就发。早年因为过于马虎,经常错别字连篇,或者中间空一段最后就忘写了。后来属于“熟能生巧”,所以哪怕《开元情诗与剑榜》这样的小说,内容会崩坏,但行文离谱错误的地方还是少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