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见自己已经如此低声下气,赵高竟然还不识抬举,简直不是好歹。
他直接大声斥道:
“李斯……丞相,乃法家之代表人物,如何通晓我儒家精义?”
面对一位丞相,淳于越语气变软。
赵高故作疑惑道:
“高怎么记得,李丞相师从儒家圣人?”
李斯此时也恰到好处地咳嗽一声,道:
“斯乃荀圣亲传。”
李斯的意思很明显。
他可是圣人弟子,他要是都不通晓儒家经典,难道你就通晓?
你又是哪位儒家圣人的弟子?
淳于越快要被气吐血了。
这李斯简直好不知羞耻,他明明是个法家之人,现在却硬说自己懂儒家。
好吧。
淳于越虽然心中郁结,但也不得不承认李斯说的并没有错。
荀子在儒家简直算是一个“异类”。
荀子是先秦时期,儒家最后一位圣人。
但就是这最后一位儒家的圣人,却培养出两个法家巨擘——
韩非子和李斯。
你说这算怎么个事?
是不是挺没有礼貌的?
淳于越忽然又想到:好像墨子也是弃儒从的墨……不对,墨家本就是墨子创立的。
不过,该说不说,荀子会教出韩非子与李斯两位学生也是有迹可循的。
孔子主张“仁义礼”。
孟子发展了“义”。
而荀子则发展了“礼”。
在荀子看来,人的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则为约束,二者之间不免有冲突。
为了确保秩序的正常运转,礼的遵循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
由此,礼转为法。
在荀子看来,礼是介于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
在义礼并称时,礼多指道德。
在礼法并称时,礼多指制度。
礼是高于法的,礼为法之大本。
若只讲法治,而不讲礼治,百姓只是畏惧刑罚,一有机会仍然会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