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识徐达

干掉了两个蛮夷,扒掉了对方身上的盔甲和衣物、装备,嬴政才有心思去看这两个蛮夷起的马。

被他打中肚子的那匹倒是还好,缓过来之后,已经能够站起来了,不过看向嬴政的眼神,似乎是有点害怕,虽然嬴政并没有去控制他,但他却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至于被他用破碗划开肚子的那一匹,却是明显已经不行了,血流了一地,这会已经只有出气儿,没有进气了。

而更让嬴政在意的,是周围逐渐围过来的灾民,这些人足足有三四百人,从他们的眼神里,嬴政看到了贪婪、羡慕、渴望,以及对他的忌惮。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刚才亲手杀了两个蛮夷,估计这些人早就一拥而上,抢了他的战利品。

想到刚才从两个蛮夷口中听到的消息,再想想目前的处境,嬴政看向这些人,冷声说道:

“我需要二十个属下,你们自己比试,赢的人,连他的家属在内,可以跟着我吃肉,至于其他的人,可以允许你们喝口汤。

当然了,我不希望看到流血,如果有谁打死了人,那就不要怪我心狠。

怎么样,你们可愿意?”

并非嬴政心狠,不愿意与众人分而食之,而是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根本就不够分。

而且,从了解到了这里的朝庭竟然是被蛮夷掌控之后,他就决定了,他要造反。

一番权衡之下,与其大家都吃不饱,还不如趁着这个机会,收揽一批小弟。

至于他们会不会忠心于自己?

呵呵,只要让他们知道,跟着自己有吃的,自己就算是打他们,都不一定能把他们打走。

果然,嬴政这话出口之后,老弱妇孺们自动退到了一边,而在场的八十多个男子,几乎是不约而同的,就打在了一起。

几乎是打在一起的第一时间,这八十多人就自动分成了不同的小团体,有的一看就是兄弟,而有的,刚应该是同乡之类的。

最先开始的,就是这种小团体之间的战斗。

因为嬴政事先说了不许杀人,所以这些人打的虽然激烈,但下手都还算是有点分寸。

毕竟,嬴政已经事先说好了,就算是打输了,也能有碗肉汤喝。

大家都是为了一口吃的,又没虽的仇恨,如果不到万不得一,谁又想无故杀人呢?

随着一群人战在一起,很快,嬴政就注意到了一个年轻人。

他的战装斗能力并不算特别突出,便让嬴政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嬴政发现,这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打仗而生的。

以嬴政的经验,很容易就能看的出来,他并没有学过兵法。

但是,他带着自己的三个同乡,或重点突破、或分而击之,或示敌以弱诱敌深入,每一次,他都能根据对手的情况,快速找到最合适的应对方法,打倒对方。

而且,赢了之后,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总是能把对方队伍里的最强者,招降到自己的队伍。

因此,不到半柱香的时间,他的三人小团队,已经发展到了十个人,成了还站着的团体里面,最大最强的一支。

看到这里,嬴政不停的频频点头,这个人,他一定要纳入自己的麾下。

而这个年轻人,也没有让他失望。

很快,所有的战斗结束,这个年轻人的团体,也已经发展到了十三人。

看着最终站着的二十个人,嬴政大笑着走向他们。

“哈哈哈,好,你们二十人,以后就是我的手下了,只要你们好好跟着我,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们的一口。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重八。”

他本来想说自己叫赵政,但又想了想,自己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还是叫这个世界的名字算了。

而他的话说完了之后,听到以后跟着他能一直有吃的,面前的二十人都是眼前一亮。

“拜见大哥!”

“哈哈哈,好,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不用客气。”

说完之后,他又看向那个年轻人。

“你叫什么名字?

哪里人士,刚才看你一招一式之间,颇有章法,是否习过武?

而且,看你带着兄弟左冲右突之间,也颇得兵法之要,可曾习过兵法?”

看到嬴政单独问自己的名字,年轻人的脸色一下子激动的涨红。

“回大哥的话,我叫徐达,乃濠州人士,出身于农家,自幼喜欢武枪弄棒,也算是学过一点不登大雅之堂的武艺。

至于兵法,却是未曾学过。”

(作者知道朱元璋与徐达自小相识,为了推进剧情,这里给改了,勿喷!谢谢!)

一听对方乃是濠州人士,嬴政心里一阵惊喜。

这特么还是老乡啊,真是天助我也!

“哈哈哈,原来你也是濠州人士,我们乃是同乡,没想到我们濠州竟然有你这样的少年英雄。

今日你我能结为兄弟,真是一大幸事啊。”

一听两人乃是同乡,徐达脸上也是激动的涨红。

刚才对方瞬息之间制服了两匹正在冲锋的战马,杀死了两个官军,他可是都看在眼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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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样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同乡。

可恨,这样的豪杰,自己竟然从未听过。

如今能和这样的豪杰做兄弟,真是自己的幸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