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血酬定律三要点

且不说朱高炽这边如何感叹,林煜又继续说道。

“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

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

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

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符合血酬定律的暴力集团应该有哪些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要是换在听到“血酬定律”的概念之前,那这些大明帝国的高层人物,是绝对不会往这方面去细想的。

因为这既没有必要,也不值得他们亲自去考量。

但现在,朱高炽却是认真思索起了问题的答案。

首先,可以知道的是,符合“血酬定律”的暴力集团,必定有着官兵的一席之地。

虽然说出来有些不好听,但官兵确实完美符合“血酬定律”的所有要素。

而与官兵类似,同样符合“血酬定律”的,自然就是匪寇了。

匪过如梳,兵过如篦!

这八字真言,完美诠释了什么叫“血酬”!

百姓恐惧匪寇,同样也更恐惧官兵。

朱高炽反复思量再三,给出回答道:“应当是官兵、匪寇吧!也只有这两个暴力集团,才能完美符合血酬定律的三要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