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学会敬畏

大汉永存 朕不帅 1714 字 13天前

第7章 学会敬畏

白草原头闻雁声,黄沙碛里马蹄轻。

“哒哒哒!”

伴随着清脆的马蹄,刘瀚和霍去病,带着战利品往回赶了。

他们没有拿上所有匈奴人的首级,只是割下他们的耳朵,带上重要的俘虏,还有要吃的牛羊,就往回赶路了。

当然,重要的首领的头颅,他们还是带了,比如若侯产的头颅,霍去病就亲自带着了,就绑在他的马屁股后面。

刘瀚倒是觉得瘆得慌,但霍去病却是一定也没有,因为那是他的战利品。

刘瀚估计这首级,要是给别人,人家能拿同等重量的黄金来换。

“刘弟,要不休息一下?”

此时的霍去病异常兴奋,这一次斩首捕虏高达二千二十八,当然汉军也有损失,阵亡250人,重伤50人,轻伤150人。

但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巨大的胜利,只有300多人伤亡,轻伤基本不算,随便养养就好,战损比例高达1:7,还是在兵力远远低于别人的情况下完成的,更重要的是俘虏和斩首了许多匈奴的贵族大官。

或许是看刘瀚有些不对劲,霍去病连忙问了起来,“你怎么看着不高兴呀?”

“高兴,怎么不高兴,只是这两天吃牛肉,羊肉,都快吐了,天天吃。”

刘瀚嘴上这么说着,但内心确是五味杂陈。

“没事,咱们距离我舅舅的军帐只有100多里了,最迟天黑就到,到时候就换口味啦。”

霍去病说着,拍了拍刘瀚的肩膀。

刘瀚白了他一眼,“你可拉倒吧,那军粮,还不如羊肉牛肉。”

“哈哈,你就想着吃,但你做的东西确实不错,那臭豆腐,你别说,闻着臭,吃着确实是香,还有那火锅,味道也是不错,我还挺想念的,回长安,记得做给我吃。”

想到吃,刘瀚不得不感慨,幸亏出身不错,有个哥哥是王爷,又和霍去病是发小,不然这吃的,简直不忍直视。

汉朝吃的相对西周和先秦,已经算是极大的提高了。

西周时期,完全是纯天然,煮熟就行,填饱肚子就好,那时候吃的菜好多是现在已经给猪吃的野菜了。

盐是有苦味的,带着沙子的,普通人家还只能偶尔吃一下,贵得要死。

先秦时期,要好上一些,主要食物变成了豆子,但基本靠水煮,完全谈不上味道。

汉代好多了,吃的除了豆子,有小米了,还有大米,不过这大米只有最南方有种植,这个时候的南方还发展很缓慢,地广人稀,有点原始森林的感觉,自给自足都有些难,大概只有王公贵族和帝王能常常吃到大米了。

普通人家,基本没有啥机会吃肉的,可能就过年吃一下,一天也只吃两顿,还都是水煮,油那么贵,想炒也没有办法。

若是说普通人吃的最多的就是狗肉了,这时候猪是贱肉,有骚味,阉猪早期应该是在东汉才有的,据说这种神奇的古传妙法是得自当年华佗高超外科手术的真传。

而猪肉作为主食,是从宋朝才开始的。

大汉对普通人最有机会吃的就是狗肉了,刘邦手下厉害的大将樊哙当年就是卖狗肉的,可怜的狗狗呀,人类的忠实朋友,两千年前,在大汉是极其受欢迎的。

至于其他的肉,马、牛、羊、猪、鸡,兔、虎、狼、熊、鹿、猴、猫头鹰、雉、野鸭、鹧鸪、雁、麻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