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问题的是濒临灭亡的罗马活了过来,那个男人,那个带领罗马又站起来的男人,
卢修斯·提比略出现了。
小主,
他成为了西罗马皇帝,并且率领军队取得了大量对野蛮人的胜利。
罗马帝国夺回了大片领土。许多日耳曼人的部落与王国,也宣布向罗马臣服。
这样说似乎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做个比喻就能知道这个男人的可怕。
他就好比现在的亚瑟王在不列颠人心目中的地位。
甚至更高,罗马人已经开始将它视为神!
作为一个“罗马”,自大贯彻在他的骨子里。
卢修斯·提比略坚信自己必定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罗马皇帝之一。
就像当年的奥勒良大帝那样,重新统一全罗马,带领帝国度过危机。
使罗马的威名再次响彻世界。
凯萨一开始确实没有关注不列颠外围的情况。
直到……
一名自称为帝国的使者被查尔斯抓住,带到自己的面前。
那个男人身上带有的纸醉金迷的腐朽气息让凯萨作呕。
目中无人的态度,嚣张至极的话语,依旧历历在目。
“皇帝陛下与元老院宣称,诺顿王只要归顺罗马,区区不列颠也就可以奖励给诺顿王陛下了。
前提是不列颠必须重新承认,自己身为罗马帝国的一份子,为帝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比如……”
“比如,诺顿王的军团,当然这都是有战功的,诺顿王给帝国做的贡献,卢修斯皇帝是不会忘记的……”
说道这里,还一副为凯萨着想的态度。
让人作呕,强忍不耐。
凯萨道“我若是不呢?”
“罗马的大军会推翻你,选择其他的两位王者继承不列颠”
使者似乎还想在,凯萨的语气看到感受到惊恐,可惜注定要失望了。
“查尔斯………”
查尔斯向前回应“在!”
“送我们的使者去见罗马的神祖!”
“是!”
惊恐声没有传来,使者就被查尔斯一掌拍死。
“罗马吗?正好会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