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点了一壶茶后,金胜直入正题道:“程先生,你有没有带相关的资料过来。”
程越彬连忙应声道:“有的,小冰,把东西拿出来。”
接过程冰递过来的一个文件袋,金胜看了起来。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几张照片。
两间连在一起的5层通天式自建房,拆之前和拆掉之后的都有。
甚至还有内部格局、装修过后的照片,很全面、很直观。
“这两间都是你的房子吗?”
“对。”
金胜把照片放到一边,接着看了下去。
房产证、土地证,上面的性质是‘出让’,其中有一部分的不确权面积,也已经缴纳了罚款。
这算是农村自建房的通病了。
一份两年前的房屋评估报告,上面显示的总价值为258万。
应该是为了向银行进行贷款,找的第三方评估公司。
下面同样也有一份当地治安所出具的‘不予立案’的说明。
明确了这是行政纠纷,公安机关不具有管辖权。
看到这个后,金胜心里也不禁冷笑了一声。
同样性质的一件事,严昊轩是‘经济纠纷’,到程家这里就是‘行政纠纷’。
真是‘某字’两张口。
虽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强拆通常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
但是一个合法、一个非法,这是两种概念。
合法强拆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发布拆迁公告、与被拆迁人协商补偿等环节。
这样才是行政纠纷。
但是非法的,就是跟你先提了一下要拆,直接跳过协商补偿环节,甚至都不告诉你具体的拆迁时间。
什么东西都没签,直接就让人进去你家,随便拿走你的东西,然后再把你的房子给拆了。
这样就是违法了。
需要承担多种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金胜现在前面两个压根就不跟你提,专攻对方刑事责任这一块,免了拖时间扯皮的功夫。
这叫以点破面,怎么严重怎么来。
看完资料之后,金胜抬头说道:“程先生,你先说一下详细的经过吧!”
程越彬早就已经等着了。
“上一年5月初的时候,村里张贴了拆迁公告,当时我们一家都在外地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