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成立工作室

娱乐大魔王 凡脑 1087 字 3个月前

此件事了,宁之恒就赶回了公司。原来是红姐电话联系宁之恒,让他去商演、代言多个广告。这不符合宁之恒的发展计划,所以就拒绝了。

红姐表示这是公司高层的意思,她只是个打工的。原来公司的一些人觉得宁之恒的待遇太优厚了。背靠着公司发展,却不尽心为公司挣钱。不仅拒绝商演,对于广告代言也是挑三拣四的,所以就要给宁之恒安排工作。

宁之恒原本想着这样干一辈子,自己不想折腾了。现实是,靠谁都不如靠自己。不过,他也不是没丝毫准备。他之前就筹备成立个人工作室,现在正好提上日程。

两方在公司的会议室详谈,最终也没达成一致。本来公司是不想让宁之恒开工作室的,可惜那时宁之恒就多留了个心眼,没和公司签长期合同。

事已至此,这些人反而弄巧成拙。宁之恒也没想着把公司拉进黑名单。毕竟又不是所有人站在他的对立面,有些人就不同意公司的看法,如总监赵哥等。奈何这些干实事的左右不了一些元老的意见,这些元老还沉浸在过去压榨艺人的美梦里。

宁之恒有项目还是会和公司合作,在利益面前,这些不愉快都是小事。公司虽然有些个人格局小,但还是有站在他这一边的。这些人明白宁之恒的潜力,而那部分人只在乎短期利益。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斗争。这样也好,自己成立个人工作室,就有更大的独立性和话语权。还能降低纳税标准,合理避税。

偷税漏税,宁之恒自然是不会干。他有系统在身,前途一片光明。但是在法律规定的许可内,合理合法的避税还是可以的。在总监办公室待了一会,宁之恒就告辞离开。

很多家娱乐公司听到消息后,纷纷联系接触宁之恒。给出了很优待的条件,宁之恒考虑这次公司的事,就客气的谢绝了。不过虽然这次拒绝了,但是以后可以合作呀。反正他现在是自由人,成立了工作室,总得出作品推广运行。

到时他不可能全都自己干,上下游还是要合作的,大家一起发财不更好嘛!成立个人工作室不仅意味着自己权力的增大,同时也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需要具备商业头脑和管理能力。

不过,这些对宁之恒不算什么。他会兼学工商管理,工作室前期自己先管理,以后事多了就请职业经理人打理。自己只要抓住人事权和财务即可,加上自己百分之百控股,就万无一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