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恋爱脑伤不起啊

就她刚才从卧室跑到洗手间这几步路,她都心脏砰砰跳了半天。

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去医院查查,看看自己有没有三高。

当天她还给自己买了一个体重秤。

小主,

一上秤她疯了。

268斤!

还是净量!

一头巨肥的母猪才300斤!

她平生第一次体会到了有钱人的痛苦。

连续一个礼拜男主都没有来找她。

她反正也不着急。

反正毛蛋都说了。

男主是天天去酒吧接她,所以才会认识女主的。

那也就是说。

即便她不求复合。

他们两个也会因为某种契机而复合。

而这一个礼拜。

什锦都在忙着她的减肥塑身计划。

一个人的体重基数越大。

前期减起肥来体重掉得就越快。

所以这一个礼拜她就瘦了十斤。

但268和258。

在一个一米六五的人身上。

根本没太大区别。

如果说唯一有区别。

那就是瘦了十斤以后。

什锦的肉变得更加松松垮垮了。

特别是脸上的皮肤,还下垂了。

看起来一下子就老了好几岁。

第八天的时候孟琅终于来了。

这次他还挺奇怪的。

按理说每次他提分手,蓝锦儿都又哭又闹的。

这次怎么都没闹?

但他不知道的是。

蓝锦儿已经死了。

因为他。

自杀了。

恋爱脑伤不起啊。

这天傍晚什锦在小区外头,围着人工湖跑步。

迎面路过一个看着挺俊秀的男人。

什锦不由就多看了两眼。

漂亮的事物谁不爱看?

跑完步以后她就回家了。

但没想到在家里,她又看见了那个俊秀的男人。

什锦:?

他、有自己家钥匙?

那估计不用猜了。

八九不离十是孟琅。

一想到半个小时前二人还相遇过。

什锦就更看不起他了。

因为刚刚在外面他明明也看见自己了!

但他却装成一副根本不认识自己的样子!

那样子逼真的,连自己都没看出来!

mmp!

咋?

在公共场合,认识自己,就让他觉得那么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