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胖子把刀放下,我不保证下一枪打中你的是你的脑袋。”
公鸭嗓那压抑的声音再次响起,他手里冒着青烟的枪口不在朝向地面,而是对准了王云瀚的脑袋。
“给你们一个选择,是加入我们还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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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用问吗?白痴也知道怎么选啊,看着公鸭嗓的耀武扬威,秦宇心中腹诽一句。
“别开枪,我们愿意加入。”
几人沉默片刻,秦宇给出了答案。
“嗯,算你们识时务,以后就跟着我混吧,记住我的名字,筒子哥。”筒子,挺直了腰板,生出大拇哥,朝他自己指了指。
“筒子哥,那我……”秦宇笑嘻嘻地,拨开拦在面前端着枪的几个人,走到筒子哥面前,悄悄的从包里拿出两包烟塞到筒子哥手里。
“哎哟,小兄弟,行啊,挺会来事儿,这样吧,你就带着你自己的人,做我手下第五小队的队长好了。”
筒子哥很是满意的将两盒芙蓉王,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这烟是秦宇在房间里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的。
“真行啊,你们几个倒挺会找地方,这地方以后就做咱们的大队部吧。”筒子哥走进房间逛了一圈,似乎对这里的环境很是满意。
“喂,新来的,你,你叫什么?”
紧跟在筒子哥身后的一名络腮胡壮汉,闷声闷气地朝着秦宇招了招手。
“我叫秦宇,敢问有何吩咐。”
秦宇微笑点头回应,似乎对身后王云瀚等人的惊讶目光,视而不见,完全不像他之前的做事风格,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别说他们那闷,就连此时秦宇也莫名其妙,自己怎么突然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但是,他知道,现在可不是弄清这些问题的时候,不过,这也算成功打入敌人内部了。
“带着你的人,去楼下帮忙清理丧尸。”
络腮胡子,似乎对秦宇的表现很是不屑,代替筒子哥给秦宇下达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