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期吗?”秦宇轻轻一笑,面对许勤的自信,他毫不在意。
“不就是乱世吗,只要有团队,我就有信心。”也许是秦宇的轻视态度,让许勤骨子里的倔强显现了出来,说话的语气也不再那么客气。
“这些还不够,即使你有管理能力,战斗能力和胆气也必须具备,如果你想证明我给我看,就去杀一只丧尸证明自己。”
秦宇,不由得多看了面前这个倔强的女人一眼,他感觉这个女人,也并不是自己之前认为的那样毫无用处,至少她还敢反驳自己,与其他的女人不同,这个叫许勤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眼神并不是只有恐惧。
“好,那我就证明给你看。”
许勤答应的很痛快,但却没动地方,而是朝着秦宇伸出了一只手。
“你做什么?”
秦宇,见对方答应的挺痛快,心中还暗暗点头,可他立刻看到这个女人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朝自己伸手。
“去杀丧尸,可以,但你得给我一把武器吧,就你腰上那把手枪就可以了。”
许勤,毫不客气的指了指秦宇腰间的那把博朗宁手枪。
这把枪是秦宇的收藏品,是他在筒子哥小金库发现的,当时觉得很喜欢,就揣到了身上。
“你还会打枪?”
秦宇,惊讶地看着面前这个瘦弱的女人,有些不太相信。
“我在国外学习过射击,还拿过奖,你这把枪还不错,威力挺大的,我用着有点不顺手,但还可以……”
许勤,对柏朗宁手枪评头论足一番,让秦宇听得一愣一愣的,从她的品评中,表明她对这支枪的了解比秦宇还多。
秦宇和一帮女人,还有几个战士,跟在许勤的身后来到了大街上。
只见许勤走到一只丧尸10米远的地方,不急不躁,把勃朗宁手枪在手里来回颠了颠,待那丧尸摇摇晃晃的朝她走来,距离她还有5米远的时候,许勤抬手便是一枪,一枪爆头,丧尸倒地。
“怎么样?秦队长,我可以加入了吗?”
许勤,完成任务,转身来到秦宇身边,将手枪递向秦宇。
“这把枪就送给你了,以后你就带领你这帮姐妹,做个小队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