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涉案人员将另案处理。”
很快,媒体上披露了更多细节。
据悉,廖金超在诚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诚县的财政大幅增长,新城建设快速推进,经济建设较快增长……对此,他产生了居功自傲的心态,逐渐变得爱批评人,听不进别人意见,最终目无他人、目无法纪,自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老子天下第一!”
于是,廖金超开始帮助“朋友”捞大钱,自己“赚点外快”。
据悉,廖金超还供述了原诚县副县长龚小翠向其行贿花钱买官的问题,而后者在落马之后却隐瞒了相关细节,希冀能“保全”老领导,从而为自己以后尽早脱案带来便利,办案机关随即对龚小翠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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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01年诚县政府进行机构改革,时任县农委主任的龚小翠得知现任国土局局长属卸任对象,遂找到廖金超,提出调换工作岗位到国土局任局长,后在廖的支持下,龚于2001年8月被任命为国土局局长。龚小翠为感谢廖金超,到其办公室送给廖5万元;2002年春节前,龚又以拜年为名,到廖的办公室送给廖5万元。
2003年,诚县政府换届选举,时任国土局局长的龚小翠为能当选副县长,于选举前再次到廖的办公室送给廖3万元;后又于2003年五一节前一天,在廖的办公室送给廖2万元。
又过了几天,媒体披露了龚小翠更多违法犯罪的细节。
龚小翠担任诚县副县长期间,分管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等工作。
在此期间,诚县当地一开发商解某(原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解强的堂侄,已另案处理)遇到一件棘手的事。2001年,解某的公司取得诚县一地块的开发权,后该项目一直未启动,也未办理相关开发手续。2003年,解某准备着手开发该地块时,县国土局以原批复文件已过期为由,拒办相关开发手续。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两年未开发的土地,其用地批复就失效。
这可急坏了解某。他多次找到分管国土资源的副县长龚小翠,希望原用地批复能继续生效。据悉,解某先是向建委递交了申请,接下来建委负责人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又交分管县领导批示。
解某交代,他虽然找到其堂叔解强关说,仍然于2004年1月中旬,向龚小翠行贿了20万元的现金,想在其地块开发上继续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为此,龚小翠在没有开会研究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同意继续延用”的批示,并于同年3月中旬正式下发了文件。
诚县政府办一工作人员回忆,他在2003年12月底将这份申请交给了龚小翠,但到2004年1月底,龚才在该文件上签下“同意继续延用”几个字。
至于之前落马的原常委副县长郭昆等人,以及本次落马的杨人林等,都属于廖金超案的“窝案”,将并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