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崖上的人早已走人,子弹落在山崖上溅起一阵碎石。
安库放下枪,气狠狠的朝地上啐了口唾沫,走到车前推门进去。
张角在车里已经穿戴好了防弹护甲,鹿亮手里拎着斗篷,一边的猫仔也在检查弹夹。
“你带人看车,我让他们开枪!开枪!抄他们老窝!”张角也是怒气满面,手上的臂铠闪烁着电弧。
“老大……唉,我知道了,带两队狼旗。”安库本来想说自己去,但是看到张角这动真格的样子,也就不触这个霉头了。
张角从车上下来看着山崖,小青虫活动着手指,从一边的狼旗战士手里,接过机枪,在身上缠了两条弹链。
“刀狼旗第三队跟我走,第四队预备,等我们上去二十分钟后再上山,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踏马的叫做恐怖!”张角怒气冲冲的喊道。
“杀!”狼旗战士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了,踏马的,从来就没这么憋屈过。
张角一马当先的朝山崖上走去,两边的山脉陡峭,下面都是一些松软的碎石。
刀狼旗第四队12名队员,加上张角他们,十六个人一脚深一脚浅的朝上爬去。
下面车队里的人也都出来,拿枪盯着山崖上,一看到有人露头就开枪。
车顶的炮塔也转了过来,机炮的炮管也调整到了最高。
山崖上面,一块岩石旁边,两个穿着斗篷的人趴在地上。
那沾满褚红色石粉的布条斗篷,就像吃鸡游戏里的吉利服一样,往地上一趴,远处根本看不清是碎石,还是布条。
“他们往上来了,怎么办?”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问道,画满红色纹路的脸上,能看出嘴唇上的绒毛还没有长齐。
顶多也就十二三岁,在荒野已经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在荒野,十岁就是成年,十六岁以后就是巅峰,三十岁以后……都能称为长寿了。
在这个年轻人身边趴着的人,脸上长着浓密的胡子,用褚红色的石粉,擦的就像是红胡子一样。
手里拿着一把单发的栓动式步枪,身上的皮质子弹袋,只有稀稀落落的十几颗子弹。
他叫赤土,是这附近一个名为巨骨部落的族长,兼职第一猎手。
整个部落里,满打满算也就六十来个人,因为住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就像房子一样的骨架,所以称为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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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里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靠打劫,前几年还很不错,来这边探索商道的冒险者有很多,让部落里的人都过了一个好年份。
但是,随着商道被勘探出来,这边连个废区都没有,甚至连个上千人的居住区都没有,自然而然被人放弃。
也就没有商人愿意来这边,没有商队,没有过往的车辆,部落是越来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