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同居契约

“乌阳城相关规则:1.契约人在一年内必须互帮互助,若有一方契约人死亡,则可以提前解除,不得违反。”

“2.契约人在每月上缴一次每月所得工钱的百分之五。”

“3.若有单位雇佣契约人之一,且该单位有空缺位置,则需雇佣两位契约人。”

“4.作为契约人,在购买物品双份时,可以享有九折优惠(每件物品限一次)。”

“契约人自添规则(仅对契约人有效):1.在契约期间,契约人的财富共享。”

“没想到这新人同居合作契约还有这些好处。”张彦霖看着第三第四规则,惊讶了。

“这是算是对新人的照顾吧,不过也是只有一年期限。”苏羡道。

“这是你们的契约凭证,在遇到第三第四规则时可以出示。”

工作员将可有同居契约四字的木牌给了苏羡和张彦霖。

“你们可以将第七区1961号里的东西搬到第七区1817号,然后再将钥匙交给我。”

苏羡和张彦霖也不浪费时间,马上就行动了起来。

等一切忙完,食物也领了后,到矿场已经中午了。

好在工队没有对苏羡和张彦霖进行罚款和怪罪什么的。

但苏羡留了个心眼,悄悄地给李九塞了十五玄币。

李九会意收下,然后说道:

“工队规则就是,你若迟到太久,工队不会管你,但若是达到三次,那么工队会直接将你开除。”

“有不少的新人就是吃到了前两天的甜头,就下午来领二十五的工钱。但这些都是有记录的,第三还是这样的话,工队直接开除了。”

“所以那些新人明明运气好进了工队,但还是因为自己的懒惰,成为了淘汰者。”

“多谢李哥。”苏羡道谢后,也抓紧去工作了。

来到神葬之地的第四天,下午结工钱,苏羡30玄币,张彦霖29玄币。

两人回了住所,先统计了两人身上的玄币,总共有297玄币。

苏羡和张彦霖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去购买绯红时表或者时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