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敲登闻鼓

食在大宋 古藜 1430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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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无原告,但若当时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可以重审。”窦广山漠然道。

“那现在可有证据证明,我爹当时给审判官员贿赂了?”

“并无证据。”

“既然如此,为何扣押不放?”

“因为当时的审判官枉法了!”窦广山气道。

一个小女子在这讨论国家大事的垂拱殿,对着满朝百官提出质疑,哪来的胆子!

“何为枉法,奴家倒是觉得当时的县令做的对!”

此一言,掷地有声。

除了左侧站立的秦培,嘴角轻挑,上首的赵端眼睛也跟着亮了一下。

这件事争了几天,他头都被吵痛了,若是此女的加入能让这件事尽快解决,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抱着这种想法,赵端收拾心态,坐上壁观,看看此女能搅和出什么来。

“杀人者死罪,你爹杀人却未被判死刑,还不是枉法?!”窦广山喝道。

“那我想问问,那个被杀者该当何罪?!他强奸民女,至民女轻生跳河至死,依我朝律法,该如何判决?!”

关于这条刑律文舒早查过了,强奸罪轻者杖刑,流放,重则死罪。

“轻者杖刑,流放,重则死罪。”一位官员高声道。

文舒转头看了一眼,是位胡子有些花白的老大人。

此人正是前任大理寺卿。

“女子被强奸后轻生至死,请问官家,是轻是重?”文舒将话题直接抛给赵端。

因为她知道,坐在上首的那个人,才是决定事件最终走向的人。

“这个.....”赵端没想到话题突然转到他这边,众目睽睽之下,想了想,慢声道:“至死自然是重,只是现在并无证据证明,文泰的妹妹轻生是因为遭到了被害人强奸,而非自愿后轻生。”

强奸这个罪一般比较难定义,因为很多时侯,加害人都会称是双方自愿,除非当时有证人在场。

“若是自愿,又怎会轻生?”文舒反驳。

“人生一张嘴,但断案需要的是证据。”窦广山插话道:“秦大人在无强奸实证下,将被害人强以“强奸罪”论行,就是枉法。”

“大人此话无错,但同时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我小姑是自愿,所以也不能排除被害人的嫌疑。”

文舒是没有证据证明她小姑并非自愿,但同样的他们也没有证据证明她小姑是自愿。

现在这就是一笔糊涂帐。

她不能一把将他们按死,但也不能让他们一把将她爹按死。

既然要争,那就把水搅得再混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