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奕帆的电脑显示器上定格的是泰安商场一楼西门的监控视频。
画面上几名商场顾客正在进出商场,在画面的最右侧,一个身穿黑色牛仔裤、白色文化衫,肩上挎着一个棕色挎包的年轻女子正在走出商场。
监控画面上显示的时间是21:07:36。
“你看,”刘奕帆指着画面右侧的那名女子说道,“对比一下这个画面。”
刘奕帆把这个视频窗口拉到一边,从文件夹里找出另外一个文件,开始播放。
画面中,从20:58开始,外部摄像头拍到一个年轻女人进入到ATM机区域。
她上身穿着一件灰色防晒衣,下身穿黑色牛仔裤,肩上挎着一个棕色挎包,头上戴着一个粉红色软边布帽,帽檐上缠着一圈彩色丝巾,丝巾下面似乎系到脖颈下。
“你看,这是不是同一个人?”
刘奕帆趁那女子的全身还在画面中时,暂停了画面,然后将两个视频画面并排放在一起。
李牧然将头凑近电脑屏幕,仔细审视着画面。这时还留在办公室的两个刑警同事也凑了过来。
大概过了1分钟,李牧然坚定地点了点头。
“是的,从身形来看,是同一个人,而且你看,她虽然换了上衣,去掉了帽子、墨镜、丝巾等遮挡物,但是她并没有换裤子,还有她的包也没有换。所以,这肯定就是同一个人。”
“对对对,原来是她在ATM机上取走了赵婷婷银行卡上的两万元?”经李牧然的提醒,那两个刑警同事也意识到他们找到了谁。
“耶……Give me f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