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出现变故,林麒不放心妹妹。

转头寻找她们的踪迹。

三个小时后,林麒远远的看着他们进了超市之中。

悬着的心放下。

许久没有吃东西,看到他们进入超市,估计是寻找吃的食物。

想到这里林麒居然才发现自己有将近三十个小时没有吃东西居然没有感觉到饥饿。

对了,是晶核,晶核能让人忘记饥饿的感觉。

林麒拍了拍额头。

不用吃饭,但二十五年来的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况且林麒也不习惯用晶核来充饥。

人生四大乐趣,假如不吃东西,那人生的一半已经失去了意义。

想到这里林麒肚子也有点饿了。

找了一个无人的餐厅坐下,取出一个午餐肉罐头,取出半斤牛肉干,一只烧鸡,大快朵颐起来。

吃了一半林麒突然感觉缺点什么。

取出一只82年的拉菲,倒在一只瓷杯中。

只见林麒手中窜出一团火苗,手中的瓷杯受热不一会红酒的香味挥发出来。

林麒食欲大增。

吃完一只鸡腿,品一口手中的红酒,什么是享受,这就是享受。

末世中的众人胆战心惊,林麒这仿佛度假一般。

人比人,气死人。

红酒加烧鸡加上牛肉干的香味飘香街道。

一些幸存者看到林麒优雅的品鉴食品,再看看手中的面包,方便面,辣条,薯片,瞬间就不香了。

“卧槽,这是哪位神人”

“优雅,卧槽了······”

“这他···”

有人聪明连忙朝着超市里跑去。

对于吃货来说,在超市中肆无忌惮的吃,也是一种巨大的享受。

有些人哪怕是在末世也同样是享受美好人生,而他们就只是活着。

林麒看着窗外的人举起酒杯,微微举杯示意。

也有人对着林麒微笑,不过大多都是不自然的笑容。

很快,被吸引而来的不止有幸存者,还有丧尸。

众人一哄而散。

唯独一个女人,大着胆子快速朝着林麒的餐厅里走来。

推门进来后女人连忙关上餐厅的玻璃门,害怕怕街道上的丧尸跟着她跑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