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指:5美金。
无名指:5美金。
中指:10美金。
食指:15美金。
拇指:20美金。
手掌:10美金。
……
耳朵:10美金。
鼻子:20美金。
眼睛:50美金。
……
阿蟹冷冷地看着这些价目表。
各个不同的器官,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能典当到的价格也不同。
最重要的拇指的价格,是相对来说无关紧要的小指的4倍。
下注一次的最低额度,是10美金。
只"典当"掉一根小指头的话,连上赌桌的资格都没有。
更奇怪的是,一根手指的价格是5-20美金,但是整个手掌,却只能卖10美金。
这是为什么?
如果一个人真的需要"典当"来筹集"赌资",他会怎么做?
他会先一根一根地卖掉自己的手指,最后再卖掉手掌。
任何一个人都会这样做。
难道这就是设计者的用意?
手指,耳朵,鼻子这些器官,跟内脏或者眼角膜那些器官不同。
那些器官,如果遇到合适的病人,也许真的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或者让人重见光明。
但是这些器官不是。
切下来的手指,除了给他自己本人接上之外,对于其他人来说,几乎是毫无价值。
某些像汉尼拔那样的,特别极端的变态行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