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

老翁死后,大家把遗嘱启封,女婿看了,就想把遗产全部取去。因为按照他的点读法,遗嘱是这样写的:“七十老翁产一子,人日:‘非是也。’家业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干预。”

老翁的后妻不服,认为遗嘱写的,应该是说把遗产交给她的儿子,所以,就告到官府去。

经过县官判决:遗产应该交给老翁与后妻所生的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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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照老翁的后妻和县官的读法,那个遗嘱是这样断句的:“七十老翁产-子,人曰‘非’,是也,家业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干预。”

至于洪应明所说的“有其语则毁来”,可结合屈原的生平际遇来思考,此处就不展开了。

此外,居官者在施政与教化时,还要讲究相应的技巧。在这方面,洪应明所论及的三点内容,即使是到了今天,也还有值得领导者思索借鉴之处,它们是:

(1)在教化百姓方面,善于启迪百姓心智的人,总是依据百姓所易于明白的事理,来逐渐开通百姓的心智,并非一-味强硬地灌输为百姓所不可理解的内容;善于在社会中移风易俗者,总是以社会所易于接受的方式,逐渐酒过牧化,以接近乃至达到返现归真的目标,而不是轻易地矫正社会上的那些积习难返的问题。具体到对个别人的批评与教育,在批评时,语气不必太过严厉,要想到被批评者所可以接受的限度;在教育时,目标不要定得太高,要想到被教育者能否依从实行。

(2)待人处事均应留有余地,也就是人情不应堵死,话不说尽,事不做绝。正因为待人而留有余地,主事者也就可以有延绵无尽的恩惠与礼遇施予别人,就可以据此来维系人的那些永无满足一也可以说是充满了好奇与期待的心理。如果处事而留有余地,那么,主事者也就可以拥有不枯竭的才干与智慧,足以提防或应付日后的突发事变。在洪应明看来,-一个人事事都留有余地,那么,即使是天地鬼神(未知与神奇事物的代称),也不敢忌恨和损害他。如果做事必求做满、求功必求全功者,即使是自己所在的团队内部不生变故,也会招致外在的忧患。想想,这也正是秉承历史智慧,到今天的我们还依然强调“谦受益,满招损”的缘故之一吧。

(3)对他人(包括下级)施以恩惠,予以奖赏,应该由浅人浓,先低潮后高潮。否则,先浓后浅,由高峰跌入低谷,他人也就不会记住并感念这种恩惠奖励的。对他人显示诸如法制纪律的威严,就应该开始于从严,然后趋向于从宽,否则,先从宽后从严,他人就会埋怨执政行法者过分残酷,不近人情世理。

洪应明尤其强调,对于别人的不足,要婉转地予以弥补缝合,否则,对此予以过分的渲染张扬,那是以短攻短;对于别人的固执,要善于感化教诲,否则,对此轻动忿怒而又生嫉恨之心,那只不过是在固执之上再加固执的表现罢了。这些,举重若轻,均可视为不激化矛盾,进而最终解决矛盾的有效手段。

关于以上三点,主要是想给读者留下更多结合历史与现实的例子而做举一-反三之思的机会。读者诸君,可别以为以上那么多在道在情之理,仅是针对为官从政者而言的,因为为官的原则与技巧,首先是为人的原则与技巧。否则,为人不讲原则,为官也不会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