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彩蝶当然记得郭天顺,不但记得而且非常熟。
与郭天佑同族,算是他的堂弟。
不管是小学还是初中,与林海和她,都是同班同学。
只是,这孩子命苦,父母走的早,算是他爷爷将其拉扯大的。
因为家里没钱,初中没毕业便出去打工了。
打工第一年回来,爷爷便没了!
从那之后,整个小郭庄,就像是没了这号人一样。
家里有他的田,也有他的宅子,但就是没了这么一号人。
前段时间,林海包全村田地的时候,村里联系过他,当时就是让郭天佑的父母代为签的字。
郭彩蝶看着林海,儿时的记忆突然袭上了心头。
悠悠地朝着林海问道:“听说他那腿,跟你有关?”
林海轻轻点头,道:“小时候调皮,河里结冰,站在冰上玩,不小心掉冰窟窿里了。
是他救了我!”
“所以,他那腿……”
“就是那个时候伤的,治疗不及时,留下了后遗症。”
说起这个,林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道:“为此,我爷爷把我揍得不轻。
以前没本事,没办法帮他。
现在咱们本事有了,这个恩……必须报!”
郭彩蝶反手拉着他,说道:“那你跟他说了没?”
林海摇头,说道:“没有呢,我这又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不过这事我问过天佑他们,说是今年会回来。”
“他家里啥人都没了,这个时候回来干啥?”
林海摇摇头,说道:“具体不清楚,听说是谈了女朋友,准备带着回来看看。
不管怎么样,这地我给他留着,他想管就管,不想管理,那就做别的事嘛。”
“那他要是不适合呢?”郭彩蝶突然笑了起来。
“不适合?”林海一点也不在地说道:“有我管着,就算是小飞都能把这事做起来。”
郭彩蝶不说话了,她就这么拉着林海,静静地坐着。
直到宋锦秀归来!
衣服还是刚回来时所穿的那一套。
郭彩蝶给她买的衣服,换上两次,又被她换了回来。
不是不喜欢,而是嫌麻烦!
林海甚至怀疑,对方为了方便,所有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同一种款式!
“妈,今天咱们吃鱼,您是喜欢红烧的,还是清蒸?”
郭彩蝶很是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