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她忙后忙前,手脚伶俐地开始做饭。我则依靠着墙壁,目不转睛地观看。
估计这副模样有些呆傻,她中间问了我在想什么。我回答她,自己没想什么,只是看得入迷了。”此后就又陷入沉默,直至她回到大厅,把饭端上了桌。
那边儿传来一句呼唤:“约翰,过来吧,别站着了。”
这边儿回应一声高喊:“好的,我这就来。”
准备就餐,她和劳伦斯一样,不搞什么饭前祷言。细细想来也是这个道理,现实中那些死规矩太刻板,作用只有增添些无聊的仪式感,通常也只存在于我曾看过的宗教书籍里面。
既然省了事儿,那便直接开饭。期间俩人都只顾狼吞虎咽,快到末尾才有了些许交谈。
“格蕾丝,晚上我睡哪儿?屋里看起来好乱,不像有地方睡的样子。”
“楼上吧,我的房间。”
“那你呢?”
“我要给你讲故事呀,估计会到很晚很晚。”
“格蕾丝,你在说什么啊?睡得晚跟睡在哪有关系吗?”
可能到时候我就不睡了,然后明天可以出发的早一点。
“这样不好吧,不睡觉怎么能行,到我那儿起码要走半天。”
“无所谓了,我也睡不着。”
唉,她是此种说法,那我除了摇摇头,还能强求什么呢。
两人往嘴里扒完最后一口饭,又同时起身收拾好碗返回厨房里面。简单刷一下,不至于手忙脚乱,我俩漫不经心地聊起了天。
“格蕾丝,有一件事我很好奇,相比外面的院子和大厅,为什么厨房这么干净呢?”
“因为我平常用得到这里,自然要弄得干净些也舒服点。”
“那客厅呢?不也可以用得到,我们刚刚还在那吃饭。”
“今天这只是偶然,通常我一个人的情况下,就在厨房随便凑活吃完,所以完全不会折腾到那边儿。”
“那好吧,不过按你这么说,曾经这里来过其他人吗?”
“怎么想到问起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