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强抢民女

“请起,今日本县审理宁昌县驿丞朱承志抢占民女沈倩文一案。朱承志未经对方及其父亲同意,将民女沈倩文以抢亲的方式强行霸占,之后并对外宣称沈倩文自愿成为其第三房妾侍将对方软禁于府内。”

知县一拍惊堂木,双目一咪看向那位胖富翁说道。

“朱承志,你是否认罪?”

尽管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这位驿丞在看见两排精壮的衙役和案台上官威逼人的知县大老爷,搭在自己圆滚肚皮上的右手都不由得轻微抖动了起来。

“额,在下乃以二百两白银作为聘礼才将沈家娘子娶过门的。所以这个强占的说法,有点,额,有点…”

见对方还敢狡辩,知县大人一拍惊堂木说道。

“据本府裴副捕头呈上的案卷所述,你这出的这二百两白银,乃是在你强抢沈倩文,拜完堂,成了亲,还进了洞房之后,再过了两个月你才送到她的父亲沈才手上的,是不是!若不是他父亲冒死在你府门前闹事,怕是这二百两的聘金都可以省下来了,是不是!”

不知道是被勾起了那段惨痛的回忆,还是知县的那一番话过于直白,素衣妇人的眼角忍不住流出了眼泪,但是用衣角拭去之后,拽紧着拳头深吸了几口气,才堪堪压住了内心翻涌的情绪。

听完知县的驳回,朱承志转头看向了一旁冷眼观审的裴翠莹,脸上的神情仿佛看见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都要离自己而去一般。见事情已成定局,再也无力回天,只好叹了一口气说道。

“在下知罪了。”

见朱承志认罪了,惊堂木又再一拍。

“驿丞朱承志,强抢民女罪名成立,按大陈律例,赔偿损失方三百两白银,监禁三日。念其认罪态度良好,免去牢役。且因已交出二百两作为补偿,本知县现正处罚你再追加赔偿一百两白银,即日付清!”

知县收了收扯高了的调,看向素衣妇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