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队撤退!”
长官们在乱战中跑来跑去,在撤回弓箭队的同时,把长枪队和长枪队移到前面。
但是,作为步兵的标枪队没有对手那么灵活,还没来得及拖动,就又被从马上拖出来的长枪所吞噬。
不仅如此。
在这狭窄的山谷中,拥有庞大兵力的加尔曼一方无法横向展开,只能依靠前线的士兵来对付敌人。
在猛烈的猛攻之下,转眼间就被屠了。
另一方面,在如此多的箭矢中,几乎没有盔甲就冲过来的普什开教团的骑兵们不知哪里中了箭,其中甚至有人一只眼睛被射穿。
在这种状态下,士气却丝毫没有减退,“伊拉,普什凯!”他一边鼓舞着自己,一边用沾满鲜血的身体向自己袭来。
然后,在快要断气的瞬间“来到普什开的身边!”大叫道。
无论加尔曼尼亚兵多么勇猛,也不可能不爱惜性命。
前线崩溃了,一部分士兵开始逃跑。
“喂!回去!即使这样还是加尔曼尼亚兵!”
骑在马上的传令兵们无论怎么叫喊,对曾经心怀恐惧的士兵来说都毫无影响。
戈策将军站在细长的帝国军中央附近,向前来通报前方情况的传令官喊道:“混蛋!”大叫道。
“我们的兵力是敌人的五倍以上!立刻更换前线的兵力!第二名被打,就换第三名!如此反复!”
“哈哈哈!”
加尔曼尼亚军从最初的冲击中逐渐恢复了颓势,反而步步紧逼。
即便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时加尔曼士兵的战死者已经超过了千人。
虽然数量上有压倒性的差距,但普什开教团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战果,除了完全不考虑防御的鲁莽之外,还充分利用了狭窄溪谷的地利优势。因为骑兵居多。
但是,这些马身上背负着比人类还要多的伤痕。
一头接着一头倒下,普什开教团眼看着失去了机动力。
“就是现在!一口气把它压垮!”
戈策将军亲自发出檄文。
曾经奇迹般奋力抗争的普什开教团,如今也是人多势众,败局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