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康点点头,随后先指着尸体:“死者死因是窒息而死,脖子上的痕迹很明显,就是被勒死的。”
“鼻中有乙醚残留,客厅中凌乱的痕迹比较激烈,身上的反抗痕迹却很小,这一点就有些矛盾,按道理说,凶手应该是直接用乙醚把人给迷晕,再进行捆绑。”
“会不会是死者和凶手发生口角后,后续再返回案发现场,把死者迷晕?”李禹思考道。
“有这个可能性。”
李禹旋即眼睛发亮:“也就是说,死者和凶手是熟人!”
只有熟人才能进屋,并且发生口角。
“还有其它发现没?”
朱兆康继续道:“有,房子里的生活用品我发现了两种指纹,后续我会提取出来。”
“梳妆台上的指纹,只有死者本人的痕迹,床上也有同样两人的指纹痕迹。”
“你是怀疑还有个同居的?”李禹猜测道。
朱兆康:“嗯,但并没有第二个人的生活用品。”
“那这个同居的就很有嫌疑!”李禹给出结论道。
朱兆康倒是没有在这个判定上给出答复:“另外在卧室的地方我还提取到了鞋印的污渍,鞋印很浅,有少许纹路,污渍根据化验,属于油污一类……”
“根据遗留时间,应该就是案发时间点左右留下的,我检查了死者所有鞋子,发现鞋印大小都对不上,纹路也对不上,因此,这个鞋印很可能就是凶手不小心留下的!”
现场竟然发现了这么多东西,鉴证科的就是专业。
“对了,那还有没有第三人的指纹?”李禹问出关键性问题。
“有倒是有,但都是过手物,就是外卖包装袋,快递盒,运输品等,这些基本没有作为线索的必要。”
朱兆康解释道:“李组长,指纹是找不出嫌疑人的,这次凶手犯案应该是戴手套犯案,因为徐丽丽身上没有留下指纹。”
李禹猜到了,不然朱兆康肯定早就告诉他了。
不过就算有指纹,也不一定能找出嫌疑人。
除了DNA,像指纹这类的线索,只能在找出凶手后,作为佐证的证据,靠指纹寻人,寻不到。
朱兆康他们只负责取证现场,破案还是要靠他。
当前告知的所有信息,并没有直接能指出嫌疑人的。
鉴证取完证据,就通知警局人员把死者给运回警局法医科暂时搁置放着。
两个法医走后,李禹打开手机,看了眼A组群内的信息,所有组员都说已经在赶回警局的路上。
他们自然接到了李禹在查谋杀的消息,所有人都表示今天就到现场。
邹长河只有三天,但也愣是多请假了一天,就为和李禹齐平休假,不然A组就他一个人今天上班,那太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