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好了那首歌,要跟我合作么。”
戈岚加快了脚步,从另外一边的镜头里走入了画面,打断了肖琛与施悦可之间的谈话。
她比肖琛要更加清楚施悦可在圈内的分量。
也知道施悦可出过唱片,唱歌能力是毋庸置疑。
但,那首歌对施悦可而言,只是锦上添花。
于她,是雪中送炭。
在她解约后,不光面临着违约金的问题。
更面临着以前公司给制作出品的歌曲,会面临版权问题而无法演出。
她需要新的作品。
太过一般的作品,不光会花掉不少的成本制作,再重新出发的作品如果不能一下子打响知名度,极有可能彻底断送掉自己的未来星途。
别说未来了,可能一时间连违约金都赚不够。
毕竟是女爱豆,还是曾经当红女团的爱豆,面子多少也还是需要一些的。
哪怕内心再是迫切,再是迫在眉睫,她也不能表现得太过于明显,试图将合作变得顺理成章。
陷入解约纠纷的同时,在前经纪公司的势力范围下,她几乎没有什么通告可接。
凡是她接到的工作,前经纪公司在收到消息后,就主动用更低的价格安排比她名气更高那么一点点的艺人将工作给撬掉。
甚至当这样的软封杀在圈内已成公开秘密时,有的通告原本就是为了找前经纪公司的艺人,为了压价,会先联系她,放出风去,然后等前经纪公司的主动联系。
她即便是知道,也只能一次一次的去尝试,去接受,毕竟她要赚违约金,她知道对于偶像而言,如果长时间不能有舞台,有曝光,有作品问世,时间一长,就真的只能销声匿迹。
除去了艺人,她真不知道如何能够能在短时间里偿还掉她的违约金。
从小便赴海外当练习生的她,除了艺人的技能,根本就没有学习过其他有效生存技能。
艺人摆脱经纪公司的唯一途径,那就是足够的红。
然而,当你足够的红时,经纪公司也因你的足够红,赚到了更多的钱,变得更加羽翼丰满,拥有更多渠道与手段来将你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