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8月3日,星期一,晴!
“这些天,晚上下班回家,我总感觉有人在家里盯着我。”
“每天早上起来,浑身不舒服,感觉身体轻飘飘的,浑身乏力。”
“疑神疑鬼的我,找遍家里,却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影。”
8月4日,星期二,晴!
我看到了,是娃娃,木偶娃娃,这些天一直盯着我的是它!”
“可我明明已经把它给扔了,为何还会再出现在家里。”
8月5日,星期三,晴!
“我当初不该贪心,把它捡回来。”
“鬼,绝对有鬼,大家都不相信我的话。”
8月6日,星期四,晴转多云!
“它…越来越近了…”
……
下午一点!
南溪县,步行街后巷的住宅区,解放路14号房子发生命案。
公安局的民警已经拉起警戒线,刑侦大队出警,民警们现场勘验,检查,收集相关证据。
不多时,一名相貌普通的中年男子,进入案发现场,询问道:“怎样?有什么发现?”
“廖队!”
一名青年男子上前汇报,“法医鉴定,从尸斑上看,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大约是两至三天前,至于详细时间的话,需要等解剖之后,才能确定。”
他继续道:“而且这次的案子,还是和前面两个案子一样的作案手法,门窗都是反锁的,门锁完好,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屋里也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
廖忠眉头皱了皱,“这次被害人又丢失了什么器官?”
“这次丢失的是眼睛。”
那青年说道:“受害人有写日记的习惯,她详细记录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
说着,他把日记本交给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