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县!
9月20号!
廖忠一大早来到局里,就接到命案,立即大队出警,赶往案发现场。
城南护河对岸,鼎路村!
廖忠他们来到报案地址,城南14号!
死者家是一间泥砖屋,大门紧锁,窗口处被好事的群众围着,好奇打量着屋内的情况。
“公安局办案,都散了吧!”
公安人员迅速下车,将群众驱散,拉起警戒线,然后破门而入。
门口看进去,是一间简陋的房子,除了一个卫生间是隔起来,其余的是一个空旷的大厅。
卫生间旁边是小厨房,左边的位置摆放着一张床,用几张长条凳,加几块木板,摆成的床。
床尾后面的位置,架起一条竹沟,用来放衣服。
右边空间有一张小饭桌,摆放着几张小椅子。
一众公安人员看到,床上躺着死者,他的半个身体不翼而飞,地上有大量的鲜血,都是从床板缝隙流落下来。
何法医带上手套进入现场,检查死者。
死者的下半身不翼而飞,伤口参差不齐,像是野兽的牙印,被野兽啃食过一样。
“何法医,怎样?”
廖忠走过来查看,屋里除了床上有血迹之外,其余地方并没有血迹,死者的下半个身体又去哪里了?
“身体还有完全僵化,从血液的颜色来看,死亡时间大约凌晨2点到4点之间。”
何法医说道:“死者像是被什么大型野兽啃食过一样,上面有类似野兽的牙印。”
“野兽?”
廖忠也被他的话说得一愣,无语道:“何法医,你开玩笑的吧,这里是县城,又不是农村山野,哪来大型野兽,而且死者住的地方是前排,不是后排。”
“就算真有大型野兽出现,也不可能跑来前屋吧。”
“并且死者的家里,也没有野兽的脚印,门窗完好,它是怎么进来的?”
何法医白了廖忠一眼,“我哪知道,我不过是陈述发现。”